韩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30 15:31:27 来源:韩城明鉴网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军勇、副大队长石艳玲违规设立账外账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招商引资为由,收取单位5名同志履约金共计9万元,保管至个人银行账户。期间,以疫情防控、车辆处理违章、文物巡查等名义将部分履约金支出。2021年3月,王军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艳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二、原市能源局供电站站长马占邦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至2018年4月,马占邦通过多收取用电企业电费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供电站日常维修开支,并违规发放补助103100元。2021年9月,马占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三、市农业农村局芝川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杨东学违规报销加油费问题。2020年1月至12月,杨东学利用职务之便,以单位下乡名义,从单位经费和项目经费中为个人车辆报支加油费共计6430元。2021年10月,杨东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四、板桥镇薛峰村原党支部书记范安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2月,范安发在已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违规为自己发放环境整治补助款1200元。2021年9月,范安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以上4起案例,涉及违规设立账外账、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暴露出高压态势之下个别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案为鉴、自律自省,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正风肃纪上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同时,将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中共韩城市纪委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