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在机关专题学习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康建森同志诵读了《之江新语》中“领导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莫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两篇文章,并结合实际交流心得体会。
他提出,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重党性,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带头敢担当,不断在工作中锤炼和提升自己。带头守纪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同时,他号召大家要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努力提升境界标准,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纯洁、谦和、勤俭、诚信,甘当政治上的老实人。
市纪委组织部长张燕同志诵读了《理论学习要有三种境界》,并从习总书记的“治学三境界”的劝学道理中,启发全体党员在学习工作中也要有治学三境界的精神,坚定信念,不忘初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思践悟,争先创优,全面提升自身素养和综合工作能力。
最后,市纪委常委、监委会委员薛晶莹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共同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条例的修订背景、体系内容和新修订的特点作了解读和说明,并以问答形式就条例中的疑难环节,结合实际案例做了详细解读。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层面的最低约束和最低标准,这是对全体党员的有力约束,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要把《条例》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工作中,通过深学细研,严把关口,精准量纪,切实提高执纪审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