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巡察整改问题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班子会,认真梳理和反思了存在问题,自觉对标认领任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工作,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一)立即组织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重新组织学习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柳秋霞副主任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对整改措施进行了认真讨论,扎实部署整改工作。
(二)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永东任组长,副书记许建兴、纪检组长骆荣辉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由许建兴同志负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骆荣辉同志负责整改督办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问题,逐条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党委班子成员牵头,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经报市委巡察办审核,下发了《中共韩城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韩民党发〔2018〕40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责成各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四)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五)剖析根源,找准症结。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是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局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整改。二是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加强执行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使用。三是在执行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大力加强廉政教育;进行防范规避廉政风险整改;加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四是对照清单逐块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五是加强督察,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了按期整改到位。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13个具体问题,25种表现形式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以进一步巩固此次巡察成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7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数据不清。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全市开展了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调研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审批通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309户317人,并按照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分散供养5500元/人年标准落实了特困供养金。一至四季度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79.6万元。 二是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老人、儿童等七类特殊困难对象按照20%到70%的比例实施分类施保,全市共对2682人实施了分类施保;对经扶贫帮扶后取得收入但尚不稳定的低保家庭实施渐退式帮扶政策,延长其农村低保保障期限。三是印发了《韩城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活动。排查中,坚持与镇包联干部、村主要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户户主四类人员“一对一、面对面”了解真实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不遗漏一户、也不错保一户。 四是建立低保联审制度,在开展入户核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与工商、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对低保申请对象工商、住房、财政供养等信息进行比对,为精准识别、精确兜底奠定基础。五是与省民政厅积极对接,不断推进兜底保障对象精确化认定。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市兜底保障人口的初步认定,全市共认定兜底保障对象868户2245人。六是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为他们及时足额发放了补贴,一至三季度共为4492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395.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1905人,发放补贴163万元);为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落实了监护补贴,全年共为412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监护补贴62.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359人,发放补贴49.9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重点项目(精神卫生医院)前期进展缓慢,排名相对靠后。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荐业务骨干和政治过硬的同志担任科室负责人,强化领导责任。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工作制度、末位排名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坚持制度管理,使全体同志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纪律。三是畅通转接、报销渠道。积极同上级医院、市医保办、低保办沟通衔接,确保住院患者在得到及时治疗同时各项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渠道畅通。四是加强医护人员转岗培训。积极同省荣军二院沟通,使全体医护人员在该院获得学习的机会。目前已安排学习5批18人次,使全体同志的各项业务技能和医疗水平能得到提高,更好的为患者做好服务。五是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宣传力度,做好与患者家属的交流沟通。截止目前我院累计门诊接待800余人次,住院患者56人,基本康复出院患者32人,现在院接受治疗患者24人。对现接受住院治疗的患者,及时把患者的治疗状况和生活情况反映给患者家属,对已出院的患者做好回访工作,及时掌握患者情况,确保每一名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治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选派的四个第一书记不能正常履职,被连续召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连续召回的第一书记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找出症结,对症下药。二是建立第一书记选派制度,及时调整驻村工作队人员将优秀人员选派到村上。三是由局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长做好第一书记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履职主动性。四是加强与村镇对接,坚持每周与镇办包村领导沟通信息,及时了解情况,全力做好扶贫工作。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第一书记张尚俊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将烈士陵园副主任韦建勋调整为驻村工作队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个别班子成员进步角色慢,站位不高,格局不大,推动工作不力,受到扶贫办和市上领导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学习机制,举行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局党委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围绕党性修养、爱岗奉献意识、两个责任履行情况、重点工作进展召开民主生活会两次,班子成员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自身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三是建立谈心谈话机制。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永东分别与局班子成员、机关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逐一见面谈话,加强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四是制定了《韩城市民政局走基层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中的问题症结。每个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局属单位都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五是建立产业帮扶计划。由局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牵头),协调村两委班子制定了包联村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入资金47万元,在东赵村、芝阳村、陶渠村实施了光伏发电项目、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夯实包联村脱贫攻坚基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脱贫攻坚‘八办五组’兜底保障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市委脱贫攻坚精神不到位,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工作推进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和中省市精神的学习,编制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每一个包联干部手中,由各工作队长组织对包联干部脱贫攻坚政策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学深学透。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组织对包联村扶贫对象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存在问题的逐一建立台账,对退出户实行了渐退帮扶,确保退出一个、脱贫一户。三是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将所有符合标准的扶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未纳入的扶贫对象家庭,逐一建立台账,摸清不符合政策的具体原因。四是建立“两线合一”机制,实现二者有效统一。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在全市开展了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大排查活动,坚持与镇包联干部、村主要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户户主四类人员“一对一、四见面”的工作方式了解真实情况,重点排查了政策落实情况。严格进行逐户排查,在2018年第三季度将115户267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止目前,全市1222户275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纳入低保、五保范围1177户2564人,覆盖率达到93%。做到了应保尽保、应纳尽纳,不遗漏一户,更不错保一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部分幸福院取暖设施不达标,监督管理不精细,服务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作并下发了《幸福院工作记录本》和《幸福院服务记录本》,规范统一的管理手册实现了全市幸福院管理一个标准,运行一套机制。二是指导各镇办严格贯彻落实《韩城市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办法》,实行“十个一”标准化管理模式,提升幸福院服务质量。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韩城市农村幸福院绩效考评办法》,加大了幸福院日常监管和考核力度。采取村级自查、镇办核查、民政财政联合抽查的方式,对幸福院共检查4次,下发整改通知单8份,考核排名3次,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拨付幸福院运营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有效加强了农村幸福院的规范化运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爱心超市物资捐赠、接收、存储、管理、发放、领取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细化管理制度。为各镇、村爱心超市发放了《韩城市爱心超市管理运行记录本》,明确了两项指导政策、五个管理制度(包括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物资接收制度、积分卡管理细则、管理机构框架、积分兑换标准流程等)和五类管理台账(爱心超市物资接收登记表、物品出库登记表、每月积分汇总表、物品积分价格表、积分兑换商品登记表)。二是规范管理台账。指导镇、村爱心超市落实管理员和监督员各一名,细致做好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发放和登记,爱心超市管理台账的填写、记录及物品出入库情况公示等工作。三是统一兑换标准。指导镇、村爱心超市统一积分兑换标准,按照每月一积分,每季一兑换的原则规范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四是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贯彻落实韩城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爱心超市运营管理的通知》(韩脱指办发〔2018〕12号),切实履行牵头指导责任。建立了爱心超市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成立了七个爱心超市专项检查小组,落实分片包联任务。五是严格考核考评。将爱心超市作为全市脱贫攻坚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镇办进一步加强爱心超市运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和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汇报爱心超市运营情况,并提供有关举证资料。目前,我市共建成爱心超市62个,其中镇级8个,村级54个(贫困村53个,非贫困村1个),实现了镇村全覆盖,爱心超市累计接受捐赠物资74.2万元,兑换物资47.8万元,受益贫困对象5000余人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党委工作方法研究运用不够,议事规则不够严谨,有先决策后上会现象。农村幸福院指标分配在村上现场表态,分配完成后才补开会议。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二是建立完善党委议事制度,对低保审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实行会议研究、集体决策,提高决策科学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规范议事程序,重大事项必须会前充分沟通,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提高决策效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党建工作定位不高,基层党建抓的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工作重视指导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各自分管单位包联责任,按时参加基层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局班子成员坚持每月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提升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效果。三是建立班子成员与下属单位工作联系制度,按照分工,确定包联单位和包联领导,明确责任,夯实任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部分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研究少、过问少。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单位考核的“一考双评”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建立局属单位班子成员的“一述双报”机制,明确党建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落实效果。三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活动的开展为载体,在推动业务工作中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有力推进,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民政政策宣传、义务劳动、结对帮扶为内容的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传承革命传统、树牢在党意识”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重走东渡路”革命教育活动,提升党建效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支部在开展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等方面落实不够到位,“三会一课”记录报备不规范,“四单六制”没有按照市上要求完全落实。部分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没有开展。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委班子以中心组为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批示精神,各支部利用周五党员学习日,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遵规守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四单六制”晾晒活动,指导基层支部规范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实行“月初报备,月末落实”制度,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事事有结果。三是常态化开展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教育,对履职不担当、不尽责的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学习教育有走过场现象,学习效果不佳。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日常教育与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实行“周一、周五学习日”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扎实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时间与效果。二是开展“三学三会四必须”活动,对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政策学习、业务技能、工作纪律进行了逐一考核,建立了考核台账,全面提升党员素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部分支部和离退休党员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2017年党费,《党费证》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党委副书记许建兴牵头,局党委办公室负责,落实专人,全面排查各支部党费收缴、党费证使用管理情况。二是指导基层支部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党员党费证使用。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党费证使用管理制度,并进行集中学习,使大家明确党费收缴,党费证使用规范。三是对各基层党务工作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各项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四是建立党费收缴提醒机制,对未按时主动交纳党费的党员由各支部书记予以提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党支部党组织建设不到位,个别党支部尚未按期换届,军供站党建工作由站长代管至今。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下属各单位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二是针对未换届的支部进行重点清理,由包联领导指导限时换届工作。三是建立支部换届工作机制,强化支部班子建设,配强配优各支部班子,充分发挥支部引领作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老龄办、地名办、婚姻登记处支部阵地建设不规范、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支部各项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利用现有条件,规范建设了党员活动室,为党员活动开展创造条件。三是积极开展支部各类活动,实行支部互联互动共享机制,进一步丰富支部活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选人用人规范化制度化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干部交流不畅,中层领导之间交流轮岗少。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对4名工作人员岗位进行了轮岗。二是充分运用容错纠错、鼓励激励、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发现培养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2名干部工作岗位。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机关借调下属单位人数较多,随意性强,存在借调社区人员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基层干部、社区干部到机关跟班学习制度,对借调人员必须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积极与市编办协调,争取在机构改革中理顺人员关系。二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考评考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落实、专人督促,对4名同志的编制关系进行了调整。三是加强社区人员的交流轮岗,实现全市人员的互动,提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下属单位监督长期缺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中心组的学习,建立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9次。二是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观念,制定了《民政局党委班子及成员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季度由班子成员汇报各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四项制度,确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明确包联领导与单位,从作风入手,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到基层调查研究少,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多,谈心谈话少。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开展走基层大调研活动,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16篇。二是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单位的基层干部、科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中形成一篇有数据、有问题、有措施的调研报告。三是建立调查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调研,通过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专题研究,逐一分析,制定措施,全面落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纪检组“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不够,对党员监督管理“宽松软”,对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实、不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纪检组监督职能,自觉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追责,对2名同志进行了训诫谈话,对1名人员进行了纪律处理。二是开展基层单位和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活动,组织对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测评,对测评满意率较低的2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建立工作纪律督促机制,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低保办支部书记因病长期不在岗,影响支部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支部换届工作机制,对基层支部换届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教育提醒,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任免职建议,对不能正常履行的孙汉华同志进行免职,重新配备支部书记,保障支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财务和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内控制度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缺乏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明确财务科工作职责,按照会计出纳岗位分工,各负其责。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成了财务制度的汇编,完善了财务制度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了财务管理。三是2018年6月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明确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水平,并交叉检查各单位凭证、账本,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全,不能完整的反映经济活动的正式性和完成性,部分固定资产没有按照规定登记入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指出的凭证账务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到位,并安排相关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二是2018年6月安排机关及各单位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建立资产卡片,自查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登记齐全,账实相符。三是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参加新会计制度会计知识的培训学习。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纪律执行人员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下属单位考勤请销假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不能严格执行《韩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二是对基层单位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漏洞,寻找短板,弥补缺陷。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批假2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由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局属单位全面完善请销假等规章制度,规范请销假管理,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社区人员缺乏有效管理,工作人员稳定性差,人员流失快。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我市社区专职管理办法,并在9月下旬下发了《韩城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队伍建设,规范社区人员管理。二是关于社区专职人员报酬待遇方面。我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月工资待遇基本在2500-4100之间,略高于我市去年城镇居民收入,从全省范围来看还处于中低水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才流失率为20.78%。我们围绕社区专职工资待遇、晋升渠道、职业身份等问题与省厅进行多次沟通,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我们结合我市实际,联合组织部起草并以两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意见对社区人员的工资待遇、晋升渠道做出了具体规定。三是强化对社区人员的培训。通过社区内部自培、镇办日常培训和市级定期培训的形式,大力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分别组织了我市社区服务群众项目培训、社区信息网络平台管理员培训及社区志愿服务业务培训等培训活动,在这些专职工作培训的同时开展了对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第四季度我们计划组织一次社区人员全面培训,提升社区人员的素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是全市民政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当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民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明显。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巡察组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各项工作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紧抓“六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期检查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干部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市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基层党建、作风建设、脱贫攻坚、五城联创、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上见到新成效,将我市民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5211235
邮政信箱:韩城市新城区黄河大街190号
电子邮箱:hcsmzj@163.com
中共韩城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