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9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压实领导责任。巡察反馈后,我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郭佩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调研员梁武,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克会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扶贫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2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党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扶贫领域4方面,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包联村脱贫攻坚工作还需细化
1.包联帮扶工作不细不实。留芳村包联资料填写不完善,脱贫攻坚作战室上墙资料帮扶措施填写不到位;姚庄村脱贫攻坚作战室上墙资料未填写八月份帮扶措施。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集第一书记,明确整改任务、时限、责任人,制定整改台账,紧盯工作进度,围绕治标治本的整改要求,帮助各包联村制定帮扶工作计划,联合发力,做到驻村帮扶工作“细”和“实”。二是于2018年底召集六个包联村第一书记,就巡察组现场指出的问题做了通报,要求各驻村第一书记围绕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围绕包联帮扶工作如何进一步细和实,开展“回头望”,查漏洞、补短板,保证帮扶过程的簿、卡、册、上墙资料相一致。目前留芳、姚庄两村脱贫攻坚作战室帮扶措施已填写上墙。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帮扶亮点特点不够明显。在帮扶包联村基础设施改造、村级集体经济建立、指导产业发展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找准工作切入点,增强包联村发展内生动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综合研判2017—2018年驻村帮扶实际的基础上,与6个包联村联络员对接沟通,形成了全局2019年驻村帮扶调研计划;积极对接农业局、住建局等部门,探索提升6个包联村基础设施改造、村级集体经济建立、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新路子,接下来,将紧密结合驻村帮扶工作实际,提出产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等一揽子计划,目前该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切实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个性帮扶有亮点。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全市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3.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项目前期规划不扎实,可实施项目少,造成“资金等项目”。已实施项目进度慢,项目实施后未及时报账,少数项目实施完毕后结余资金未做安排,造成资金暂时闲置,影像扶贫资金效益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项目前期规划不扎实,可实施项目少的问题。督促扶贫办、发改委、农业局等部门,根据贫困人口需求和脱贫攻坚进度,建立扶贫动态项目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杜绝“资金等项目”情况。二是针对实施项目进度缓慢问题。组织农业科、财税监督检查局、收费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查找问题根源,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配合市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对2018-2020年拟实施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报经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后,建成和完善了韩城市脱贫攻坚项目库。二是截止2018年10月底反馈芝川镇实施项目进度缓慢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17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共计形成支出525.6092万元,支付率达99.93%,收回重新安排结余资金0.3908万元。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扶贫资金支出比例较低。2018年渭南市半年检查发现:韩城市在落实中省安排的2580万元专项资金中,实际支出1640万元,占中省资金63.6%,支出比例较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对资金使用缓慢的农业局、扶贫办、交通局下发催办通知单,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建立月报旬报制度。印发《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月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按时据实填报数据。
整改成效: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时,我市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已达到98.65%。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资金监管不到位
5.扶贫资金风险防控缺失。中省扶贫资金未按规定实行报账制,后续资金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市扶贫办、农业局,对各镇办资金监管进行督促指导,要求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报账程序,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履约尽责到位。二是配合市扶贫办、农业局,对龙润牧业公司、振威养殖合作社等资产收益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检查,督促镇办细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收益。
整改成效:截止2017年12月底,龙润牧业公司、振威养殖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了帮扶协议,并于2018年底分红资金12.4万元。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资金监管措施不完善。一是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存在“趴窝”现象;二是部分镇办存在资金使用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资金监管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我们一是通过详实调研,出台了《韩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韩城市产业扶贫项目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转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明确了扶贫资金的补助标准、支持内容、支持方式等事项,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得其所,用得其效。二是理清夯实工作责任。转发了《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部门的工作责任,各负其责,失职追责。
整改成效:2018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工作。其中:20个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形成支出584.817万元,支付率达99.8%,共计收回重新安排结余资金1.183万元。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7.针对监督检查反馈扶贫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没有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6个月以上未使用以及结转结余一年以上的扶贫资金,强行采取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的措施,问题整改措施不硬。
整改措施:报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联合扶贫办、农业局迅速召集各镇办相关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核查组,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各镇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于2018年8月31日彻底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西庄镇结余资金0.7922万元,芝川镇结余资金0.3908万元,已于2018年10月底前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此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规范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顶层设计,重点围绕分配、使用、监管三个环节,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梳理规范各项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制度体系。
(二)优化服务,提高资金效益。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以做优服务的理念为引领,主动与项目实施部门对接,为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一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重点指导等方式,开展扶贫资金监管方面政策培训,提高通晓率和关注度;二是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全方位、全口径、全过程监管指导,提高各类资金脱贫攻坚绩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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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财政局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