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22 11:44:34 来源:

2018年8月6日至9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项巡察。2019年1月23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有18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4个基本完成,剩余5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并将按时间节点保证整改到位。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韩城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江波同志负责协调相关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3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7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

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建章立制,强化责任。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律等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业务工作程序规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五)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整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及时通过环保网站、微信等渠道向干部职工通报,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表现形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中与中、省、市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散乱污”企业仍有190余家未清理取缔到位,面源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截止9月20日空气优良天数115天,对照222天的省考指标序时进度差距较大,PM10浓度持续偏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持续抓好“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摸排“散乱污”企业180家,完成清理取缔116家,整改提升28家,剩余36家2019年完成整治。通过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强化餐饮油烟规范整治、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等措施全力解决我市面源污染问题。2018年,我市PM10浓度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2.5浓度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5%;优良天数190天,优良天数在全省13个市区中排名第九,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排名全省第四,SO2浓度降幅全省第一,NO2浓度、PM2.5浓度降幅全省第二,空气质量整体呈改善趋势。2019年,我们将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优化“6项政策”,打好“7场硬仗”,强化“7项保障措施”,力争全面完成省考指标。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表现形式:环保执法全覆盖不到位,落实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不坚决,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项目禁而不止。

整改措施及成效:开展生态环境“以案促改”暨“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到环保执法全覆盖,截止目前共对10个行业,87家企业开展检查,共检查出249个问题,立案5家,下达责改12家,对17家下达督办单,解决了126个问题,123个问题正在督办整改。排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共30家,其中未批先建13家、未验先投13家、批建不符4家,立案7家,下达责改4家,行政拘留1家.

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

(1)表现形式:在全省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之际,针对褐马鸡自然保护区的坤元旅游风景区项目、猴山旅游度假村项目、旅游路项目等类似的问题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联合林业局、褐马鸡管理局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查,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针对保护区整改进度缓慢问题,我局于2018年6月29日向政府进行了专项汇报。2019年3月22日,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猴山黄河矿业职工活动中心、坤元庙旅游项目、猴山旅游项目整改进行了督办。

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2)表现形式:中、省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自然保护区、湿地环境保护区的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得到彻底整改,龙门五村的搬迁推进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中、省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整改,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5个环境信访案件已按要求办结,反馈的10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9个环境信访案件均已按要求办结,39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29个,剩余10个需中长期整改;要求追责的2个问题已上报省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8个环境信访案件均已按要求办结;典型案列通报指出的3家焦化企业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全国重点区域大气强化督查82个问题被列入国家督办清单,7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具备验收销号条件,9个正在整改。

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3)表现形式:对2017年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违反国家财务开支规定超范围列支费用、芝川重点示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剩余资金归还等两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2017年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违反国家

财务开支规定超范围列支费用的问题,我局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事件发生;针对芝川重点示范镇建设剩余资金未归还的问题,我局迅速安排专人负责与芝川重点示范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沟通联系相关事宜,下发《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环保专项资金的函》(〔2019〕28号)文件,对芝川重点示范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剩余资金的问题进行督办,因该公司资金紧张,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之中。

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3.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表现形式:为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和“环保为第一要求”的决策部署,市编委会2017年4月份下发文件,设立“韩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为环保局管理,核定编制9人,明确了职责职能,但目前大气办仍为环保局一个内设科室,未及时按市上要求履职尽责 。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韩办发〔2019〕3号)文件要求,撤销韩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今后我们将作为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表现形式:没有制定议事规则,党组会与班子会混为一体,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处分等重要事项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强化党组领导核心职能,我局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局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办法》等相关文件,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方面,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局党组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表现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理论指导实践针对性不强。中心组有学习计划,但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记写的内容与计划安排的内容不符,有以抄代学、应付检查、学用“两张皮”的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局总支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提出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在全局组织开展八项“党建+ ”活动,并制定下发“两学一做”任务交办单,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两学一做”任务交办单要求,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率先垂范,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做政治理论学习的排头兵。同时,督促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扎实认真开展党员“周五学习日”活动,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表现形式: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载体不突出,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没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等形式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讨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讨论,班子成员深刻地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而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通过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大走访、找补改提,不断深化环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环保系统广大干部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把主体责任传导督促到最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到最末端、责任落实监督机制常态化,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在基层。二是深入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我局于2018年12月6日对获得“陕西绿色校园”的8家学校进行授牌,并举办“绿色签名万人活动”,以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提升群众对韩城市环保工作的认可程度;进一步加大“环保在行动”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开展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工作人员现场滚动式讲解环保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众发放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防护PM2.5科普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表现形式:普法宣传工作不到位。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项目建设单位对环保法的知晓率低,对环评认识不足,加之环保部门的前期监管意识不强,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责令停工停产的力度不大,出现以罚代法的现象,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整改措施及成效:1.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2.畅通监督渠道,在韩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3.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宣传,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在韩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专门设立专栏,对相关印发文件、政策、工作动态及各项治理等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客观反映我市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及成效、增强全市人民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

(1)表现形式: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领导的提拔任用没有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并下发《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办法》,健全组织把关机制,严格按照程序,把好关、守好门,确保选出来的人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表现形式:考核工作不严谨,对受处分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违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环保局举报中心主任柳超2017年4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重视平时考核,把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紧密结合。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公开公示。

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表现形式: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对党风廉政把关重视不够。董少峰2016年11月因环保部通报我市环保问题市监察局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环保局党组推荐干部时纪检组把关不严,董少峰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对不规范的选拨任用干部程序进行整改并完善手续,拟定下发了《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认真修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专门章节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表现形式: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长期空缺,党员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环保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冯旺军于2018年元月份划到龙门执法局,支部一直没有改选。

整改措施及成效: 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坚决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主动与龙门环境综合执法局对接,理顺在龙门环境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党员同志组织关系等,对大队支部书记改选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报批。

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2)表现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流于形式,党小组活动没有全覆盖。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 “三会一课”制度等规定,组织党员按时参加“周五学习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5日组织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讲一次党课,做好学习笔记以及各类会议记录,促使党内生活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拟定并下发了《关于2019年八项“党建+ ”活动的安排意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解决党建重点难点问题不少于2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表现形式:机关支部书记更换频繁,任命或改选程序不规范。环保局机关支部2018年3月、4月、5月连续变更支部

书记,改选和任命会议记录不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支部书记任命或改选规范程序,完善规范改选工作,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完善会议记录和报批程序等,并要求在今后长效坚持。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表现形式:环保局120名干部职工中仅有8名环境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人身份人员多达70人,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技能偏低,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操作专业设备的能力欠缺,影响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下发《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文件,进一步强化对新招录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选择环保专业科班出生并有实际环保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环保队伍,不断优化环保队伍人员结构。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现场监管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会管环保的生态环境管理人才队伍。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1)表现形式:违规发放奖金。自行制定政策和标准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2018年2月份对系统内2017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发放奖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严肃纪律,党组会进行自查、批评,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建立完善市生态环境局财经纪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财务制度。

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表现形式:超范围发放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未按文件要求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从2017年6月份起在职人员每人每月按300元的标准发放。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规范奖金补贴的各项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奖金补贴发放。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理顺机制,报请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后严格执行。

此项问题正在整改。

(3)表现形式:违规配发制服。2016年、2017年擅自购买制服,未按规定自负30%的费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取消列支的补助,对以前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建立完善市生态环境局财经纪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并于今年3月收回职工自负的30%制服费用78615元。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形式主义时有发生。

表现形式: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严重,工作推进往往表现为下发文件,一年来下发各类文件700多份,充当二传手,重文件形式,轻执行效果,在执法中重程序、轻实效。

整改措施及成效:定期召开“两学一做”、破除官僚主义习气等专题会议,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使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实事求是的思想在党员和干部的头脑中深深扎根。督促、鼓励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养成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的好习惯,让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制定下发科学评价干部体系相关文件制度,针对目前形式主义时有发生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考核标准,激发全局领导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热情,在日常工作中严控发文量,在执法工作注重实效,真正做到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在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氛围。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

表现形式: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环保奖补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涉及数额较大,未经评估审核拨付环境治理补助、锅炉拆改补助。2017年未经会议研究及评估核算支付给中汇公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补助;2016年10月份未进行招投标及审计程序支付黎明公司垃圾减量工程款。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要求中汇公司、黎明公司向我局提供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审计报告,并已制定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下发。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修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防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

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表现形式:没有财务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在纪律执行中缺少相关制度约束。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纪检组组织认真修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针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科室党风廉政个性清单。党组书记与各科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责任,并要求抓好落实,杜绝监管盲区;进一步规范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坚决执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差旅费报销、集中采购等制度,杜绝不合规费用列支现象的再次发生,并重新修改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报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下发。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表现形式:公务接待不规范,差旅费审批不严,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不力。2015年到2018年,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购买电脑、空调、打印机、路灯、发电机、办公家具等,开支数额较大。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决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积极对接银行按需为全局干部职工办理公务卡,在全局上下推行公务卡消费,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规定、政府集中采购

制度等,并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报请局长办公会议

研究后下发。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实。

表现形式: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少,党风廉政工作局限于签订责任书;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把一般的工作提醒和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谈话混为一谈。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下发了《关于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认真修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二是年初党组书记与各科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责任,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三是强化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每半年对局属各单位进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并落实整改。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表现形式:监督的重心放在了下属、基层单位,而忽视了对同级的监督,对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配发制服、环保奖补资金的使用等没有履行监督责任。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纪检组拟定下发了《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并认真修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专门章节进一步夯实监督责任。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监督手段,及早纠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表现形式: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监管不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纪检组组织认真修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针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科室党风廉政个性清单。二是党组书记与各科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责任,并要求抓好落实,杜绝监管盲区。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生态环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局监察室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聚焦环保中心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好青山保卫战,扎实开展西部沿山、黄河西岸、全市非煤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铁腕治霾 科学治霾 协同治霾”工作思路,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工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重点实施焦化、化工、汽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对道路、厂区、堆场、建筑工地等扬尘的监管治理。三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完成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划立治”工作,并实现规范化管理;全面整治工业源、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削减污染物总量;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巩固好现有碧水。四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详查基础上,分类分步谋划实施土壤治理和修复工程。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上来,为建设生态美丽宜居新韩城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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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