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及时成立司法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为全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时限,逐项抓好落实。
(二)严明纪律,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我局党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通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完成。集中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重大问题,对照工作台账,督促工作进展,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三)注重总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整改过程中,我局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不断向前的过程,有效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过程。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我局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真正把党组的领导核心发挥出来,在工作上多深入基层、多联系群众,真正把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二是围绕营商环境建设,转作风、优服务,推动机关工作提效能、提质量、上水平,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多做贡献,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争做追赶超越的领跑者。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二是在学习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学以致用,切实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章立制。司法局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谈心交心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以及服务群众制度等正在梳理及完善中,已完成《司法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修订,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会议纪要。二是严格党内生活。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多形式开展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交心,撰写自查报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章意识、贯彻党章要求,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对每一项问题都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执行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用“严”和“实”的标准引导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上抓细抓实,充分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积极策划、组织、丰富党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形成示范效应,引导其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推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题,强化党组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层层引导,确保党建工作落地生根见实效,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三是教育党员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按规定主动及时缴纳党费,切实推动党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实和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敢担当、能干事的能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实,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将继续加强“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与领会;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的规章制度。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改作风转作风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制定重点工作跟踪考核、各项工作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三项考核相互印证、相互激励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加强作风纪律集中督查、抽查和通报,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守“三个不发生”的工作底线。二是加强廉政修养,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约束,以身作则永葆纯洁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纪检组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加大专业培训,提升办案经验。三是按照“忠于党和人民、勤于学思践悟、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团结协作、严于正身律己”的总要求,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建成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按照市委及市委第四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司法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保证制度运行并能发挥作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要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加强整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为全面深化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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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