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韩城市委关于渭南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14 14:41:08 来源:

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渭南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市进行了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5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思想认识,以严肃端正的政治态度对待整改

市委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积极抬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逐步放大整改效应,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推动的良好整改态势。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巡察整改工作。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渭南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专项巡察意见后,市委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反馈意见,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巡察整改方案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方案。分管扶贫、扫黑工作的市级领导分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再学习、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市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整改、大力支持整改、积极参与整改,圆满、务实、高效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经广泛征询各级各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再完善,经多次研究讨论,6月14日《整改方案》印发全市,整改工作全面铺开。

(二)压实责任,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把渭南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各镇办、市级各部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每个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完善整改相关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市委多次组织召开了渭南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培训会、协调推进会,指导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5个督导组,逐镇办、逐部门进行专项督办,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能现场纠正解决到位的现场督办到位,不能立即改正的提出改正意见,现场交办,限时解决到位。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统筹,通过整改及时弥补工作短板和漏洞,做到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全力保证整改质量。同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共反馈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方面具体问题21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整改17个,已落实具体措施正在整改4个。配套出台阶段性工作方案、完善政策制度37个,基本完成了序时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针对巡察期间个别单位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外出未及时报备且存在替会现象及4处巡察公告和联系信箱有损毁现象,市纪委监委对涉及的20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0人实施了诫勉谈话,及时查处交办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学习贯彻中省市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下发了《2019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截至8月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3次。二是分2批次组织开展了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开展了3期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开展了2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干部以及在岗大学生村官培训。三是上半年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2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1次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领导联镇包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各市级领导按照包联分工,每月到包联镇(办)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题调研,指导推进基层脱贫攻坚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政策与中省市要求存在偏差”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定向招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并规定对于履职不尽责、能力不足或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坚决予以辞聘。按照文件要求,我们对招聘的117名贫困大学生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并将结果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经严格考核,117名贫困大学生自工作以来,思想政治端正,敢于担当负责,能够严以律己,胜任工作职责,考核结果均合格。二是对惠民小区52户二人户疑似超面积问题,我们按照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具体采用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计算,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的要求,委托专业公司逐点逐户实测安置房面积。经排查,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象安置房不存在超面积问题。三是对已建成运营的154个幸福院利用率不够高和25个幸福院考核为一般等次的问题,依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管理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向相关镇(办)下达了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目前,管理运行不规范和25个一般等次的幸福院已全部完成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培育贫困户内生动力力度不大”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针对个别镇7户贫困户小额信贷入股某企业,享受分红收益,不利于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的问题,经核查是龙门镇7户贫困户将申请的小额信贷资金放到东泽农业示范园发展蔬菜水果种植。已于4月18日将该7户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共计35万元全部收回。二是针对个别群众“坐等小康”的问题,下发了《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韩城市2019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引导群众立志、文化引领励志、典型带动壮志、公益救助强志等内容开展扶志扶智工作,开展各级开展各类文化文艺活动60余场次、“三下乡”活动20余场次,配合开展“全省扶贫扶志村村行宣讲活动”2场,召开道德评议会168次,评选表彰各类典型百余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1185户,让贫困户人人发言,表决心、话感恩,塑造生活自尊心。同时,修定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韩城市城乡婚丧喜庆事宜新办的意见》,下发《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诚信韩城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开展“扶贫扶志帮教宣讲户户通”活动,对前期摸排的70户内生动力存在问题的贫困户一对一帮教宣讲,帮助分析致贫原因、寻找脱贫出路。三是针对贫困劳动力培训实效不够明显的问题,制定下发了《2019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对已就业人员组织开展培训4期85人,开展农业技术、花椒种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培训5期111人。截至8月底,全市196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181人,培训后就业率较反馈的37.5%提高到92%。四是针对爱心超市扶志作用不够明显,2018年10月后无物品领取记录的问题,制定下发了《韩城市爱心超市积分管理方案》、《关于提升爱心超市运营管理水平的通知》,严格落实爱心超市有制度、有台账、有人管的“三有”要求,切实做好物资兑换,确保爱心超市定期评议、及时积分、有效兑换。对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爱心超市向相关镇(办)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五是在韩城日报、韩城广播电视台分别开设“脱贫攻坚在一线”和“精准扶贫惠民生”等专栏。截至8月底,市内媒体共计发稿300余篇,在陕西日报发稿15余篇,省、市级其他主流媒体共计30余篇,形成了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团结鼓劲、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六是针对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愿不强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的通知》,成立了8个专家组和8支技术服务队,培训贫困户1380余人次,发放各类培训资料2100余份,切实提高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能力与信心。特别是以镇村集体经济产业为主,将贫困户有效嵌入到产业链中,保障贫困户长期受益,已批复实施的27个产业扶贫项目中,村集体牵头实施的18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企业合作实施的9个。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产业扶贫支撑不够有力”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分析产业扶贫项目及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覆盖情况的通知》,剖析原因,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工作成效。下发了《韩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韩城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在制度建设、规范发展和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各镇(办)的村干部、第一书记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村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要性认识。截至8月底,试点村经营性收入已经达到50%以上。二是针对小额信贷存在一定金融风险问题,我们严格执行“能贷尽贷”要求,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的原则,全面开展小额信贷工作。制定下发了《韩城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韩城市关于防范2019年小额信贷呆账坏账风险的实施意见》,明确小额信贷金融扶贫工作开展的标准和要求,防范小额信贷金融风险。截至8月底,全市已累计向12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理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总贷款额度5969.7万元,小额信贷覆盖率达49.67%;全市累计还款310笔,还款金额1602.5万元,小额信贷余额为4367.2万元。本年度截至8月底到期14笔,全部还款,逾期率为0%。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夯实攻坚责任的重要内容,分2批次组织开展了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开展了3期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开展了2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干部以及在岗大学生村官培训。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印发了《韩城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纳入单位年终“一票否决”项,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降等。三是加强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活动。截至8月底,全市各镇(办)党委书记共遍访贫困户1721户,村党组织书记累计遍访贫困户2493户,累计解决问题819件。同时继续将村级脱贫攻坚成效与村干部80%工资挂钩,确保村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脱岗、不缺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个别部门履职尽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针对个别“八办六组”成员单位不敢担当,对自身定位不准,存在矛盾上交、责任下推现象的问题。我们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考核,通过半年督查检查,进一步夯实了各部门各单位在扶贫领域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二是针对扶贫办统筹协调、参谋助手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市扶贫办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五个方面”的问题,即:查有没有尽职尽责、思想认识模糊的问题;查有没有对精准扶贫工作学习研究不够、精准施策不到位的问题;查有没有落实不力、跟进不足的问题;查有没有作风不严不实、措施不细不硬的问题;查有没有督查考核不严、跟踪问责不力的问题。班子及各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别建立了问题台账,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限定时限,逐个整改销号。三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推进缓慢的问题,先后下发了《进一步加快装修入住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入住和旧宅腾退工作的函》,做到了“三个明确”,即由镇(办)负责,按照装修不超300元/㎡的标准、9月底完成装修并入住;推介专业的装修公司,按照权责自愿原则进行统一装修;采取入户动员、实物奖励和资金扶助等各种方式,加快装修入住工作。特别是扎实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超范围整改政策,对搬迁对象进行了再核查,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从1178户调整为659户,截至8月底,659户搬迁户中,完成装修入住575户,入住率87%,正在装修84户;旧宅基地腾退320户,达到48.56%,较巡察期间分别增长了34%和38%,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四是针对个别帮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驻村指导员”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对“驻村指导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研判,共调整联村帮扶部门6个,新增包联单位6个,同时,制定印发了《韩城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镇(办)、部门考核评估指标。将脱贫攻坚成效纳入部门党政正职、分管领导、帮扶干部年度考核指标。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还有差距”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部分第一书记、包联单位进行优化调整,新派59名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后备干部或科级干部充实到驻村第一书记队伍。二是严格按照《韩城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强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对受党纪政务处分的7名干部立即召回,并举办了两期驻村干部培训班,对全市所有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贫困村包村干部进行集党性教育、脱贫攻坚等为一体的培训,切实提升驻村干部业务水平。三是把好人选关口,加大贫困村发展党员力度。今年农村发展党员121名,其中贫困村31名,消除了25个贫困村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1)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专项督促卫健局、残联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自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补课。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自查,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各镇(办)严格对照市委《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任务台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全市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处置问题线索26个。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进展情况:下发了《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2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目前镇办纪委扶贫领域全部消除“零办案”。8月5日召开了上半年案件查办分析会,研究了上半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明晰了思路。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个别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够有力、资金使用效益未有效发挥、扶贫资金存在“趴窝”现象的问题。转发了《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并对相关涉贫部门进行了培训;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分三个阶段开展了扶贫项目资金“趴窝”问题自查自纠、重点督查和集中整改工作。截至8月底,收回结余结转资金546万元。同时,按照“谁管项目、谁负责绩效”的原则,设定了2019年度项目和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强化了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实现了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流程追溯、自动预警和智能检索,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二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户53户22.25万元自筹资金未收缴的问题,结合中央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核实,有35户已退出搬迁;剩余18户搬迁户已督促收缴到位。三是针对培训机构资质审核不严,2018年10月负责残疾人手工编织培训的“康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强化机构资质审核把关,做到培训资质与培训项目一致、培训内容与培训需求一致。截至8月底,已培训2期230余人,并对满意度进行了抽查回访。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4.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进展情况:对各镇(办)、“八办六组”牵头单位,特别是五个整改专班的“整改方案”再次进行了审核,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照猫画虎”问题再次发生。一是6月17日,召开了21个牵头行业部门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照各部门具体整改事项逐部门进行点评,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要求每两周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必须明确说明,并提供印证资料,确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销号;对于正在整改的事项要用数据、措施等体现真实进展情况;对于没有实质进展的事项,要查明原因,确因整改不重视、责任未卡实或履职不尽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二是6月18日至19日,分别在龙门镇、芝川镇分片区召开了各镇(办)中央脱贫攻坚巡视考核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各镇(办)主管领导和主要业务干部,对每个镇(办)整改工作方案及措施进度资料进行了查阅,互相提出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交流评比,对于发现的问题,限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镇村排查问题到村到户到人到项目。截至8月底,我市对标对表中央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梳理的84个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57个整改事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配套出台阶段性工作方案及政策文件59个,基本完成了序时整改任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扫黑除恶方面

1.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抓好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和中省对扫黑除恶的安排部署、政策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参与人员,推动学习活动扎实落实。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和中省市对扫黑除恶的安排部署和政策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抓好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同时以市委常委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开展学习。三是市委宣传部组织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同步开展扫黑除恶文艺演出,促进宣讲效果进一步提升。截至8月底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文艺演出372场次,群众大会200余场次,受众54251余人次。四是把各单位对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加强督查;市扫黑办通过收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五是市扫黑办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000余册;同时,根据中省对专项斗争的要求及时更新资料内容,及时印发各单位。六是各单位利用例会、干部会等时机,坚持逢会必讲,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学习落实。部分单位还开展了知识测试,进一步促进学习深入开展。七是结合中央督导组“五个再来一遍”安排,各单位自查自纠前期专项斗争安排部署上的不足,通过再组织一轮动员部署,补齐短板弱项,细化职责分工。八是各单位根据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对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线索摸排方案、宣传方案以及扫黑办各项制度等进行了调整优化。通过这些工作,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掌握了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入、责任意识得到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政治站位持续提高。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线索摸排还不深入”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市扫黑办进一步完善《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方案》,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调整工作措施,开展新一轮线索摸排。二是市扫黑办加强对各单位线索摸排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线索收集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对重点行业部门长期线索摸排为零的单位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三是各单位加强对线索摸排核查的分析研判,利用“再部署一遍”时机,调整优化方案,务实工作措施。相关线索核查部门能够及时成立线索核查专班,确保线索核查有力开展。四是市公安局按照要求,建立涉黑涉恶高危人群数据库,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线索摸排核查机制,明确了摸排责任,推动线索摸排深入开展。五是利用中央督导时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月、7月全市收集举报线索共计277条,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线索收集最多的两个月份,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积极性明显提高,线索收集核查力度不断加大。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打击成效尚不明显”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会商机制,统一办案部门思想认识、执法标准、证据标准等,推动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二是对线索加强研判,筛选重点案件线索,实施精准打击;对线索进行分类,分别移送相关部门办理,处置效率得到提高。三是成立线索核查专班,集中兵力,重点突破。中央督导期间,接收中央督办件83件,核结79件,立案9起,刑拘20人。四是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方面,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截至8月底我市在办的2起涉黑涉恶案件,已完成侦查环节任务,进入起诉环节。五是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联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包抓涉黑涉恶案件,多次到专案组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案件办理高效开展。全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打击成效不断提高。此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深挖彻查、综合治理方面

(1)关于个别单位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办法》,加强执纪问责,督促各单位落实责任。二是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专项斗争保密制度和专职干部保护制度,加强线索移送管理,严防失泄密发生,坚决落实基层专职干部安全保护措施。三是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市扫黑办及时将各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和相关动态通报各成员单位。四是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四个意见》邀请专家和业务骨干组织专题培训,促进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意见的掌握,不断提高为群众解疑答惑能力。五是各单位加强对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调整了骨干力量充实扫黑办,同时,配齐办公设备,加强阵地建设,做好保障工作,确保扫黑除恶有力开展。六是对工作开展不力,特别是重点行业部门,长期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为零,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的,移交纪委监委进行约谈提醒。各单位对专项斗争认识得到深化,相关干部业务能力得到提升,工作主动性得到加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合力不够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联动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先后下发案件办理协同会商机制、打财断血协同机制等文件。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机制,严格落实线索移送备案机制,提高线索移送规范性、制度化。三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联席会商制度落实,统一办案部门思想认识、执法标准、证据标准等。四是检法两院全程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规范证据链,提高侦查效率。进一步完善了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工作合力增强,工作质效提升。此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市扫黑办先后组织召开金融、市场、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行业部门职责任务。二是各重点行业部门召开研判会,摸清底数,找准症结,进一步完善行业治乱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行业内部问题突出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整治针对性。三是建立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汇报会商机制,定期汇报行业治乱进展情况,集中研判部门存在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发动全市各行业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综合治理不断深化。此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组织建设、组织领导方面

(1)关于村“两委”选举“回头看”工作不够严实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积极开展“三个大起底”,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产生的干部全面翻查,共翻查出14名不符合任职资格人员,已于7月20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和补配工作。同时,深入剖析漏查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把村组长任职资格纳入审查范围,目前正在进行审查。三是加强资格审查部门之间的共同联络、信息共享,防止漏审等问题发生。通过严密开展全市村(社区)负责人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任职人员彻底得到清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宣传发动工作浮在面上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市扫黑办制定下发《宣传工作方案》、《宣讲提纲》等,统筹安排全市宣传工作;各单位对宣传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二是市委宣传部组建宣讲团,分为12个分团深入村镇、厂矿、企业、机关等开展宣讲。三是印制宣传资料,开展入户宣传;由各镇办负责,把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相结合,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市扫黑办在全市重要路段区域设置大型宣传牌,做到宣传点面结合,让扫黑除恶宣传随处可见。四是文旅局、剧院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文艺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话剧、歌舞、朗诵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受到广泛欢迎。五是印发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落实好专项斗争保密制度,加强线索移送规范性和保密性,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宣传工作深入基层,专项斗争知晓率、群众参与率不断提升,全市基本形成了扫黑除恶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省委第五督导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进展情况:一是结合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同时下发全市《扫黑除恶考核实施办法》,推动专项斗争规范化开展。二是加强召开问题整改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借鉴好的整改做法,推动整改提质增效。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整改进度。统筹推进省委第五督导组、渭南市委第一巡察组、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推动全市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我市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深层次整改任务还很重。下一步,我市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钉钉子”精神抓问题整改,抓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推动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层层加压,夯实整改责任。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突破薄弱环节,持续加压发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好整改工作主体职责。对于不落实整改、整改工作滞后的领导干部坚决实施问责,切实筑牢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一些深层次问题和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完善制度,着力推动工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落实中省渭南市委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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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委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