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30 10:09:55 来源:

2025年7月9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整改态度、有力的工作举措、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有目标、有责任、有时限,全程实行台账管理,建立整改任务台账、问题销号台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在整改过程中,主要领导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6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书记主动认领重点难点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对标对表整改要求,攻坚整改难点,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已有37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剩余2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并将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抓而不紧”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严格压实理论学习政治责任,规范“第一议题”制度执行,补齐学习短板、强化刚性约束。对照上级要求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规范学习筹备、资料发放、发言审核全流程管理,督促班子成员提前准备研讨材料,坚决杜绝学习形式化、走过场。截至目前,本年度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开展专题研讨5次,推动理论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履职实践。

(2)学习研讨不深入。

着力破解学习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建立“前置调研+案例剖析+难题会诊”研讨机制,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梳理短板弱项,精准研讨破解履职难题。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等开展专题研讨活动4次,推动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

(3)重要政策法规学习缺失。

完善2026年度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清单,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检察业务政策、司法解释的学习,截至目前已组织专题学习3次。

2.关于“为民司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置不严谨。

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及时依法受理信访事项,利用检察宣传、“向人民报告”等活动向群众发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事指南》。重新梳理2件群众信访反映问题,依法依规做好群众回访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显著位置统一悬挂检察机关信访事项办理导引图,清晰公示信访受理范围、办理流程、诉求渠道及所需材料,直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提升信访服务便捷化、规范化水平。

(2)司法救助效果不佳。

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范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统一印制《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须知》宣传资料,依托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群众普及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提升政策知晓覆盖面。持续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财政部门沟通协作,逐一联络司法救助对象,依法依规推进司法救助金拨付发放,全力保障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救助工作快速推进,全面落实应救尽救要求,及时帮扶困难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3)公益诉讼多而不优。

与市水务局联合制定印发《韩城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互通、行政执法监督告知等相关制度,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格规范公益诉讼立案标准,做深做细案件调查核实及后续跟进监督工作,集中办理2件典型示范案件,推动公益诉讼从“数量积累”向“质量提升”转变。

3.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1)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制度执行力与集体决策质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理论成果,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两会”报告1次,组织业务学习2次,全面抓实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2)制度建设滞后。

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正风肃纪、检察新媒体建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完善《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压实岗位履职与主体责任,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3)领导带头办案示范作用不明显。

从入额院领导“真办案、办难案、出实效”入手,明确入额院领导每年直接办理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重点承办疑难复杂、新类型、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每季度通报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5年下半年领导办案31件,2026年上半年入额院领导办案61件,环比上升96.8%。

4.关于“刑事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1)办案效率还需提高。

深化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案件全流程闭环监管,通过机制优化、流程管控、繁简分流多维发力提升办案效能,规范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率达40%以上,超额完成上级工作要求,实现办案效率、办案质效双提升。

(2)主动监督还不够有力。

紧盯应立未立、不应立而立等问题,重大、敏感案件立案当日必查,依法监督撤销错误立案、纠正违法立案,严防立案权滥用。在办案质效上,定期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建立“每月质效通报+问题复盘、每季度专项督查+数据复盘”工作机制。刑事立案监督率、漏捕漏诉纠正率同比提升50%,精准纠治执法办案突出偏差。在源头治理层面,对“一案多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自动预警,超期立案、超期强制措施整改率100%。

5.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偏弱偏软”的问题

(1)民事检察主动性不足。

依法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6件,聚焦民事审判与执行领域民生权益保障,及时纠正违规送达、审限超期等问题。依托大数据排查发现司法网拍公开不规范线索,对接法院核查核实,针对司法公开、消极执行、违规终本等突出问题,制发个案及类案检察建议均被全部采纳,有力规范司法公开和执行办案程序。常态化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民事检察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持续提升民事检察社会知晓度,有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2)行政检察力度还需加强。

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诉讼线索,就案件移送执行滞后向法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确有必要处罚的不起诉案件依法向公安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就行政审判程序中文书瑕疵等问题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4件,全部落地整改。紧盯行政履职问题,向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发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证据送达不规范等隐患,强化法治审核。目前行政检察案件结构持续优化,监督质效稳步提升。

6.关于“对案件管理不够重视”的问题

(1)案件管理不严格。

从严规范案件受理登记、系统录入、系统流转、卷宗归档等日常流程,整改不规范文书11份。明晰案管干警、员额检察官、书记员岗位具体职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管理谁担责”。建立案件受理登记台账及律师阅卷台账,安排专人每日核查整改案件流程监控及案卡填录等工作,做到当日发现问题当日整改问题,78处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案件质量评查不严谨。

落实“每案必查”机制,所有归档案件均填写《案件质量检查表》。健全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针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及卷宗装订等环节进行严格评查,2025年评查案件94件,其中优秀案件7件,优秀案件比率为7.45%,较2024年上升2.45%。

7.关于“意识形态和风险防范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6年部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1次,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检察系统相关规定,常态化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部署重点工作。结合检察办案、舆论宣传、队伍管理实际,修订《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化解各类隐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宣传阵地管理责任,确保对外发布内容导向正确、规范安全。

(2)单位网站及“两微一端”管理不规范。

及时更新检察官网及院“两微一端”栏目信息,累计梳理并更新信息50余条、栏目7个。进一步增强平台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同时明确各栏目的责任人与更新时限,推动检察官网及院“两微一端”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运行。

(3)对风险防范工作重视不够。

结合各科室核心业务流程,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推行“一人一岗一清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完善相关制度条款,修订形成贴合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涉密文件及档案管理,实行专人签收、统一登记、编号管控。严控内部传阅范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阅办程序。健全文件流转全流程登记管理制度,签收、借阅、归还全程签字,实现涉密文件来源可溯、流转可控、去向可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形式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制定《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6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细化制定责任清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走深走实。

(2)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扎实。

常态化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统一思想共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班子成员管党治党与业务监管双重责任。班子成员立足分管检察工作实际,常态化与党员干警开展谈心谈话,持续强化干警纪律规矩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8人次,以思想引导、压力传导推动队伍作风和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2.关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风险等级精准界定岗位廉政风险,明晰风险表现形式、权力运行依据、防控主体责任及关键防控节点,落实定岗、定责、定险、定措、定人管控要求,实现廉政风险排查精准到岗、防控责任压实到人。党组书记紧盯高风险岗位和办案关键环节从严管控,2026年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廉政约谈8人次,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思想防线。

(2)检务督察职能缺位。

严格落实《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确定综合业务部1名员额检察官兼任检务督察部员额检察官,围绕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审批、结案全流程强化监督,严格做好“三个规定”填报监督工作,截至2026年4月底共填报24件。

3.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由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严把案件质量评查总结审核关口,规范年度总结撰写标准,涵盖典型案例、数据同比分析及整改举措等核心内容。文稿质量全面提升,内容贴合年度实际,形式主义得到有效整治。

(2)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

修订完善《检察干部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请销假、考勤制度,完成请假手续不全、病假材料缺失等问题整改。成立专项督查组,随机抽查考勤情况,严查代签漏签、手续不齐等违规情形,干警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显著提升。

(3)纪律作风不严。

全面梳理整改违规立案、审查不严、文书不规范等历史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3名干警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相关人员提交书面检查。明确不同岗位人员办案权限、履职义务与追责情形,清晰划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办案权责边界,将办案责任细化到人、落实到岗,厘清权责边界,保障司法责任落地可追溯。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及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规矩责任意识,杜绝违规票据入账。压实财务管理责任,由分管领导牵头、财务人员具体落实,对审计发现的不合规票据回溯核查、依规整改。完善票据报销审核流程,从严把控票据真实合法完整性,严把入账关口。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全覆盖清查盘点、重新登记建档,摸清资产存量与实际状况,健全资产台账与管理体系,实现账、卡、物、台账四方相符。依法终止与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的租赁合同,相关租赁收入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

(3)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

全面梳理“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长期挂账款项,依规完成报账核销与资金清算,周转资金已全额清退到位。往来款项常态化清理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控流程更加规范。财政资金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资金运行安全、合规、有序,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班子履责能力还需提升。

持续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报请任命3名40岁以下副科级干部为检察队伍增添活力。充分发挥“传帮带”育人效能,组建6组员额检察官、业务骨干与青年干警结对帮扶小组,依托案件办理、文稿草拟等实务性工作开展定向指导,针对性培养历练,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独立履职能力。

(2)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不规范。

依照《党组会议事规则》明晰党组会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党组会议表决事项严格执行党组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同步落实议事决策配套制度,规范会议议事、列席参会、表决流程等内部管控环节,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职责任及办公室会务审核把关责任,以全过程监督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严格对标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从严规范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全流程。会前细化方案、深化学习,落实谈心谈话“四必谈”,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对照检查材料双审核。会中划定批评负面清单,认真落实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及韩城市委政法委列席监督机制,增强斗争实效。会后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公开公示,将会议质量纳入考核,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水平。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1)干部选用有待规范。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恪守选人用人标准,中层干部选拔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依规向市委组织部提请办理21名干部职务职级调整工作,含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8名、职级晋升6名。选人用人标准全面落地,选拔流程更加严谨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有效运行,干部选用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检察员额制改革人员配备不到位。

结合各业务科室履职需求,科学统筹人力资源,合理调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充实一线办案岗位。2026年新招录的2名检察官助理计划于7月到岗开展工作,后续将根据缺编状况常态化开展招录工作,持续夯实办案辅助力量。

(3)干部梯队建设短板明显,年龄结构老化。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目标,统筹构建老中青合理搭配、专业优势互补、整体富有活力的干部队伍梯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意见》等年轻干部培养机制、选拔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坚决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对标上级党建工作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细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具体举措,明确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规范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2026年党组织换届筹备,已按程序报批换届请示,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从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会议记录记写质量。健全组织生活全程纪实、督查督办长效机制,压紧压实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党费管理不严格。

全面核查梳理退休党员党费差额,已完成全部差额足额补缴。健全党费核算、按月收缴、专人管理、定期公示全流程制度,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各环节,做到账实相符。同步结合党章学习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全体党员组织观念与缴费自觉,推动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程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亲自验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带头建章立制。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逐一对账审核整改成效,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攻坚,坚决杜绝履职虚化、监管缺位问题。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巩固提升,坚持常态化督导管控,做到整改不松劲、标准不降低。

2.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有力”的问题

健全公检法协同办案机制,落实重大案件会商、疑难研讨、提前介入等制度,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系统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制度编审工作专班,对标检察工作实际,高标准修订完善干部管理、谈心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有效提升制度的针对性与实操性。定期复盘评估整改成效与机制运行情况,查摆不足、优化完善制度举措。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检察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从严抓实后续整改,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效,以整改提质增效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检察履职实际,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检察工作中落地见效。

(二)狠抓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对未办结整改任务细化阶段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按期清零见底。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深层次隐患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3-5190610

邮政编码:715400

邮政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东段218号韩城市人民检察院206室(市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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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