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30 10:02:10 来源:韩城明鉴网

2025年7月9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迅速部署,高位推动。巡察反馈会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逐条对照研究整改思路。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统筹、专班推进、部门落实”三级责任体系。

二是细化措施,挂图作战。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8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建立“三张清单”。实行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和“周汇总、月通报”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党组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好本部门整改任务。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干警个人考评,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形成全院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格局。

四是强化督导,健全机制。由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缓慢的部门及时提醒约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度机制12项,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市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头认领重点难点任务,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进展汇报,亲自协调重点环节、破解整改难题,先后就8项重点整改任务开展专项督导;先后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2个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目前,巡察反馈的38项具体问题,35项已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剩余3项正在全力攻坚推进,并将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重要会议的首要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12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2)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不深入。

修订《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学习安排班子成员作主题发言,通过“领学+研讨+点评”方式深化交流研讨,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6次,班子成员主题发言12人次,围绕“脱薄攻坚”、审判质效提升、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形成针对性工作举措12项,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行动。

(3)领导班子配备不齐,法官队伍老龄化;智慧法院推进缓慢;2025年2月被确定为全国相对薄弱法院。

新提拔任命副院长2名,配齐政治部主任1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实现班子老中青结合、专业互补、结构优化。启动司法行政人员及法官助理招录工作,2026年度计划招录公务员4名,着力优化队伍梯次结构。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改造科技法庭3个,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将脱薄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一体推进,2026年3月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脱薄验收。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部分审判指标仍处省市后位。

建立案件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全流程管控机制,实行审判质效“周通报、月分析、季考评”制度,对短板指标重点监控、专项攻坚、靶向发力。核心指标提升进位明显,上诉率、民事调解撤诉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等关键指标均实现较大幅度优化,排名在全省大幅度进位。

(2)立审执未能形成合力。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工作的实施细则》,健全立审执衔接机制,全面推行财产保全告知制度,从源头减少执行积案、化解矛盾纠纷。巡察整改以来,全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570件,“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成效显著,立审执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3)分案办法不科学。

严格落实《韩城市人民法院案件分配及运行暂行规定》,审判管理办公室与立案庭建立常态化协商和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及法官办案能力、办案量,实行“随机分案+人工调整”相结合的分案模式,实现案件分配科学合理、均衡高效,有效破解“忙闲不均”难题。

(4)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不明显。

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设立民事审判和刑事行政执行两个专业法官会议,明确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每半月至少召开1次,严格议事程序,对提交讨论案件逐一形成明确处理意见,强化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和业务指导。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审委会15次,讨论案件49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7次,讨论案件50件,有效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裁判行为,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3.关于“深化改革有短板,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还需提升”的问题

(1)机构改革不彻底,速裁审判庭未能发挥其“速裁”核心职能。

推进内设机构职能优化,将审务督察职能并入政治部,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并入执行工作局,进一步理顺职责边界、优化人员配置,推动机构设置与审判需求相适应。深化“分调裁审”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明确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14类简单纠纷由速裁庭快速办理,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合同等复杂纠纷由专业庭室精审细判,切实凸显速裁高效便捷优势。巡察整改以来,速裁庭结案率达96.54%,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4天,速裁核心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2)院庭长“阅核制”落实不到位。

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的阅核工作机制。明确院庭长阅核范围,将法律适用、证据采信、裁判说理、文书制作等列为核心阅核内容,细化标准、规范流程、压实责任,做到“应核尽核、核必留痕、错必追责”。巡察整改以来,院庭长累计阅核案件1225件,案件质量明显提升,阅核制实质化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效。

(3)智慧法院建设有缺项。

加大硬件投入,提升改造科技法庭3个,满足音视频信号采集、同步录制、存储、点播回放及规范直播等审判工作需求。强化软件配套,规范录播启动、操作、存储、查阅等全流程管理,加强干警操作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科技法庭使用效能。通过软硬件同步升级,推动司法审判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4)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不到位。

健全参审机制,建立陪审案件跟踪通报和常态化培训指导机制,各业务庭提前向陪审员送达案件材料、告知争议焦点和审理重点,引导陪审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充分发表意见、依法独立履职。强化履职保障,规范陪审补助发放标准和流程,及时足额发放补助,切实提升陪审员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巡察整改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率提升12个百分点。

4.关于“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意识不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信访积案化解不够有力。

成立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班,对涉诉信访积案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深入分析成因、找准症结,实行“一案一策、领导包案、限时办结”机制,综合运用法律释明、司法救助、多元化解等手段,用心用情用力化解信访积案32件。

(2)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全流程工作台账,明确排查内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报送防范化解进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准。强化实地排查,定期对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档案室、机房、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逐项对标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专项排查6次,整改隐患12处,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3)公务车辆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优化车辆配置,建立公务用车动态调整机制,对使用年限长、故障率高的车辆及时更新淘汰,更换老旧公务用车6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定期检查、规范管理机制,实行用车审批、行程登记、回场报告、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开展车辆安全性能检查21次,发现问题立即停用、限期维修。提升人员素质,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2次、覆盖20人次,组织交通法规学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有效防范公车安全事故发生。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制定《韩城市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和干警政治轮训必修课程。开展意识形态阵地专项自查自纠,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整改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文化标识等方面问题5处。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明确舆情分级分类处置流程,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6次,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开展廉政谈话32人次,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开展审务督察12次,通报整改问题15个。

(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制定《中共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中共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干警“岗位责任”,构建“四责协同”责任体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层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规定”专题谈话,逐级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见效。

(3)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覆盖干警150人次,用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警钟。围绕郭华建案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专题讨论2次,引导干警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重大节假日前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提醒6次,紧盯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提醒,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点,组织专题学习8次,覆盖全体干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督促各党支部建立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内控制度不完善。

修订完善《韩城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新增执行款物管理、预算编制执行、诉讼费罚没款管理、资产购置处置等内部控制关键节点,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压实党组书记院长第一责任、分管院领导直接领导责任、庭室负责人主体责任及员额法官、财务人员、采购经办人员等具体岗位责任,强化审判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机关运转管理等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2)财务审批不严格。

修订完善《韩城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建立报销单据“双审核”机制,明确审核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做到报销单据真实合规、审批程序规范有序。邀请相关部门对2023-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核查,重点核查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领域,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整改。建立每季度内部自查、每年外部评查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制定《韩城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登记—使用—维护—处置”全流程管理台账,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动态监管和实时追踪。严格依照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原芝川人民法庭办公楼已调剂,原芝阳人民法庭闲置办公楼及场所作为扣押车辆存放点。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2026年4月修订完善《韩城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长效机制,明确财务部门每季度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清理,超过规定期限未清理的,由政治部督察室督办问责,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5)公车管理有漏洞。

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以用车台账为基础,以派车审批单、加油审批单为抓手,明确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管理责任。将全院公务用车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监管,实现申请、派车、出行、加油、归还全流程留痕、全链条规范、全周期透明,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公车使用效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班子不健全、结构不合理。

院党组积极争取市委和上级法院支持,新提拔副院长2名,配齐政治部主任1名、审委会专职委员2名。调整后,班子平均年龄降至47岁,研究生学历占比提升至40%,实现了年龄梯次合理、专业优势互补、性别结构改善,班子整体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显著增强。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修订完善《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细化决策事项清单,规范决策程序流程,明确决策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1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9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研究,做到程序规范、决策科学、责任明确。

(3)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制定《韩城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参会预告、全程纪实和记录审核制度,明确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要求,并强化跟踪问效。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18人次,与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10次,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的问题

(1)法官队伍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制定《韩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后备力量培养计划》,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选拔25名业务骨干与27名青年干警结对帮扶,开展业务培训3期、岗位练兵4次、实践锻炼8批次,法官队伍梯次结构明显优化,后备力量储备增加8人。

(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细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5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程序规范和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开展干部选拔任用3批次,严格执行程序要求,实现零投诉、零举报,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警满意度显著提升。

(3)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够。

制定《韩城市人民法院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办法》,明确轮岗交流的范围、条件、程序、时限及纪律要求,建立轮岗交流工作台账,实现轮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轮岗干部跟踪培养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工作评估等方式,及时了解轮岗干部履职情况。研究提出干部调整初步意见,积极对接人事部门推进干部调整工作。

(4)绩效考核不合理。

修订完成《韩城市人民法院岗位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建立“量化评分+民主测评+党组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流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显著提升。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1)基层法庭支部设置不合理。

针对基层法庭党支部党员人数少、法庭之间地域跨度大的实际困难,创新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式组织生活方式。线上依托“学习强国”、陕西先锋等平台,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交流研讨;线下统筹组织集中活动,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累计100余人次参加。

(2)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发挥不经常。

制定《韩城市人民法院党员活动阵地管理办法》,建立“预约登记、统筹安排”使用机制,明确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着力提升阵地使用效能。巡察整改以来,各支部依托阵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0场次、业务研讨6次、廉政教育2次,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党费收缴不规范。

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明确收缴标准、收缴时限,按月公示收缴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已全部按月足额收缴。

(4)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各项党内法规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步骤与标准要求。会前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共计3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9条。严格审核发言提纲,会中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直指问题、不留情面,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

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研判”工作机制,落实2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力量统筹做好任务分解、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节点化督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齐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以刚性约束和闭环管理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整改工作后续乏力。

进一步完善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更新,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定期在党组会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滞后事项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3)长效机制作用发挥较弱。

将巡察整改与脱薄攻坚、“三个年”活动深度融合,推动审判质效、队伍作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内控管理、干部管理等制度12项,编印《韩城市人民法院制度汇编》,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督导抓落实,提升整改质效。整改领导小组每月开展专项督查,实地核查成效,全面排查整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通报批评;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每季度复查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治反弹回潮问题,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二)紧盯节点抓整改,确保清仓见底。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周调度、月通报”,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按期全面完成、销号清零。

(三)标本兼治抓长效,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制度执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将整改成效与审判质效提升、队伍素能建设、司法服务优化深度融合,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提升一项工作”,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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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韩城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