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板桥镇委员会关于十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30 17:51:43 来源:韩城明鉴网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7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板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板桥镇党委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二是细化整改举措,压紧压实责任。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间,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加强全程管控,推进动态问效。定期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研判整改进展,了解存在问题。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争取对整改工作的支持,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强化统筹推进,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整改“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以上率下、动真碰硬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二是深入对照反思,精准定位症结。按照工作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各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和深入研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确保问题查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11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已有27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剩余10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并将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板桥镇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研讨交流、记录与档案管理细则等内容进行规范,确保记录的准确性与严肃性。8月以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5次,交流研讨33人次,同步落实“一学一报”5次,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使理论学习真正成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4年共召开党委会19次,执行“第一议题”制度19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会议安排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要求3次,有效推动了党的创新理论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共裕村改厕年度任务已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各村阶段性改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撂荒地排查及动态清零工作。共裕村剩余20.82亩撂荒地已完成复耕,种植小麦22亩。

2.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

(1)关于“党委对产业发展调研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按照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研判措施,分类推进产业项目提质增效。金丝皇菊项目已通过“四个一批”研判,列入全市调整处置类项目;王村香菇产业已通过司法诉讼并胜诉,现已进入执行阶段。二是不断强化产业项目后续管理职能。制定印发了《板桥镇关于做好村级产业项目运营管护及监管制度的通知》《板桥镇关于规范完善板桥镇2024年村级产业项目(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的工作通知》《板桥镇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板桥镇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通知》,为产业项目健康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2)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农户信息采集工作碰头会1次,补充完善养老金收入信息及其他各类遗漏信息2条,为精准识别和帮扶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二是严格执行三类户纳入程序,组织镇村业务干部专题培训2次。截至目前,新纳入监测对象2户4人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三是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政策,开展清收处置工作。8月份召开了全镇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对脱贫户小额信贷政策进行全面解读,要求参会人员要严格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截至目前,排查逾期户1户,已对该户进行持续跟进,力争尽快完成逾期“清零”。

(3)关于“农村基础设施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加快道路、饮水、网络等民生基础设施工程,推动群众生活品质持续向好。一是明星村前锋2.6公里与钢铁村207米破损道路修复完成;火炬村王岭段损毁道路正在申报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东风村2.8公里损毁道路由星火煤矿回填平整5次,待征地手续完备后进行硬化。二是开展农村饮水大排查,完成7个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维修22处设施,更换2.4万米管网,受益群众3000余户9700余人。三是已联系电信局对香山村香山组及红叶景区通讯信号情况进行现场测试及调试,目前信号质量良好。

3.落实深化改革任务有差距,放管服改革仍未打通最后一公里

(1)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不彻底”的问题

依据“三定”规定,对各内设科室和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进一步优化“四办”(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和“一队三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内部设置与职能分工。目前,已按期完成职能调整及挂牌工作。

(2)关于“林权纠纷调处进展缓慢”的问题

已与市林业局、薛峰林场对接沟通,对2022-2023年度未完成资金兑付的3453.1亩生态林面积开展核查,协同林勘队和涉及村委会、包村干部有效化解相关纠纷问题。目前已全面完成国家公益林范围认定及兑付工作。

(3)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关于强化基层政务服务力量的要求,完成薛峰中心村政务服务站整体提升改造,制定了薛峰中心村政务服务站承办事项一览表,完善了63项基层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6次,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水平。对镇便民服务中心45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完善,开设“潮汐窗口”,设置资料收集箱,进一步满足了群众业务需求。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8133人次,办理各类业务4104次。

4.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采煤沉陷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一是稳步推进搬迁规划,落实责任界定流程。初步将钢铁村石家头组纳入搬迁范围并完成相关搬迁户旧房评估工作;火炬村邢家圪崂组责任界定问题已向市自然资源局报送责任界定申请函,待批复后开展后续工作。二是有序开展住房安置,依规推进审核分房。东风村32户异地住房安置群众已参与分房摇号,抽取房号并公证房屋33套,待市采煤沉陷办通知后统一交房;明星村异地住房安置搬迁合同正在审核,待审核结束后按市级统一安排进行分房摇号;三是加强风险隐患管控,保障生产生活安全。对采煤沉陷区房屋进行封门上锁,为采煤沉陷区各村配备了临时性生产用房,用于采椒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

(2)关于“地质灾害隐患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在全镇9处地质灾害点设立警示牌,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隐患点台账并定期更新信息。目前王村李家辿、薛峰三组304省道、共裕村峰川共4处隐患点已由市自然资源局完成修复并验收合格,状态稳定,其余5处已列入年度整治序列。

(3)关于“集市交通安全问题令人堪忧”的问题

一是加强交通疏导与管制强化。每月集会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对集市违法占道经营和规范设点进行管理,随时疏导交通,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目前累计实施管控10次,集市交通秩序得到显著改善。二是加快集市迁移规划与建设。已向市商务局报送《关于申请五四村集市搬迁的函》,待纳入韩城市商务体系建设规划后开展集市搬迁事宜。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区分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议,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关键要素进行规范,保持中心组学习的独立性和针对性。8月以来,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5次,研讨发言33人次,班子成员均能围绕学习内容谈认识、谈收获、谈体会,确保深刻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最新政治理论成果;根据镇情实际重新制定《关于印发<板桥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避免方案的千篇一律和简单重复。二是完善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服务功能,指导各村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升行动,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的影响力与凝聚力。8月以来,各村运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方式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4次,编排小品、三句半等移风易俗文艺节目6个并在市、镇、村三级演出7次,在共裕村土一组打造移风易俗文化巷,依托“邻里帮”开展“除陋习 树新风”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大力推进典型评树工作,强化典型激励与示范引领,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委对从严治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结合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和镇情实际,制定了《板桥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板桥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有力落实。截至目前,共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得到极大改善。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及“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截至目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站办所负责人及包联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廉政建设谈心谈话2轮,实现了全覆盖。

(3)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深度挖掘身边案例资源,对省、市、镇纪委查办的的违纪违法“身边人、身边事”案例进行梳理,开展典型案例通报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领导班子传阅《典型案例汇编》1次,节假日前利用微信公众号下发廉洁提醒4次,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共裕村“清廉巷”示范点开展干部现场廉政教育1次,切实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办案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起,立案审查8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二是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巡察反馈、走访调研、室组地联动等手段,加强问题线索摸排,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纪委受理的信访问题线索开展“回头望”1次,对受理的2起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核实并清零报结;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包联室的沟通,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提高成案率和办案质量。

(2)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约谈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并规范整理举证资料。截至目前,下发检查通报10余期,提醒谈话9人,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2人。

(3)关于“监委会作用发挥较弱”的问题

一是强化培训学习。9月份,镇纪委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会,邀请镇职能科室负责人就各项业务工作知识进行专题辅导,会后进行了知识测试,合格率达100%。截至目前,各村监委会主任围绕财务、村务、项目建设、惠农资金等方面开展监督14次,进一步规范了村级事务运行流程,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规范了印章管理使用程序,镇纪委对各村监委会履职情况及印章使用情况监督检查2次。三是营造监督环境。利用各村清廉巷“周五开放日 现场听民声”活动,结合微信公众号、村级小喇叭等手段,多方式多渠道对村监委会职责及作用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提升监委会工作积极性。

3.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规范财务处理程序,确定一名报账员专职负责财务报账工作,规范了各类费用报账流程及要求。2021年列支的宣传广告、政府网络维修费用及2022年办公用品费用清单已按要求完善。

(2)关于“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着力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9月23日,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会,对村级财务审计标准、审计准则及流程进行培训,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二是已委托陕西盛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专业审计报告。目前各村财务审计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1)关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对照市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关于在板桥镇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调研主题,班子成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研。2024年共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7篇,针对调研发现问题制定了《大兴调查研究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工作闭环。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已严格区分党委会和领导班子专题工作会,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一律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委会19次,专题工作会6次,人事、项目、资金、巡察整改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审议决定。

(3)关于“部分村两委班子未配备到位”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督促相关支部做好空缺两委干部补选工作。目前,共裕村空缺两委干部已配备到位,明星村、胜利村、王村、东风村已建立后备干部台账,空缺两委干部补选工作正在推进中。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坚持选贤任能,把握干部队伍整体发展需要。制定了《板桥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按照民主测评、日常表现及“三项机制”相关管理办法对拟任用干部进行综合考评。2024年选拔出一名同志担任中层干部岗位,由分管领导对其开展任前谈话并进行公示,为干部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

(2)关于“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落实组织部门关于基层人员不借调相关要求,目前借调人员已全部返岗,正常开展工作,相关调任干部人事关系转接工作已办理完成。

(3)关于“考勤考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8月5日,我镇召开周例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镇请销假、考勤、值班值守、绩效考核等制度,并对管人用人工作进行强调。启动了钉钉服务系统,完善了干部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签到管理,定期对请销假、外出报备等进行汇总统计,结果纳入绩效管理及年终评优中,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得到了明显提高。8月8日,由分管领导对薛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就此项问题在全镇进行通报。

3.党建工作薄弱

(1)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

一是按照《党章》规定,于2024年11月21日成立板桥镇机关党总支部,设立第一、第二党支部,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组织架构。二是全面梳理党员组织关系脉络,相关干部已按要求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机关党支部,调出人员党关系已于8月底转出。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规范执行党费收缴程序,对2023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对,按要求让相关党员补缴党费并上缴市委组织部。8月23日,组织各村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对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进行重点学习,杜绝党费收缴不规范的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板桥镇各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指南》,对会议流程、相关资料、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进行明确要求,确保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涉及自查材料不规范、不达标的3名党员已重新向机关党支部上报自查材料。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监督方面

1.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

(1)关于“巡察整改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做好日常监督。镇纪委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通过现场查看整改台账、查阅会议记录等方式入村检查被巡察村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各村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目前已完成1轮全覆盖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对整改工作思想不重视,进度不明显的6个村下发督办单,并在周例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个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推动巡察整改保质保效。三是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廉政谈话机制,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确保巡察工作落实落细。

(2)关于“巡察结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推进,定期跟踪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研判,镇主要领导亲自把关,跟踪问效。为强化整改工作的监督与成效保障,由镇纪委牵头,及时跟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在整改期间出现举措执行不够严谨、工作效能低下、整改成果难以达标的分管领导、包村干部以及村干部开展严肃约谈,全力保障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

板桥镇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在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上下功夫,深化整改成效,巩固巡察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充分发挥镇党委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上、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推动板桥镇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二是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三是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板桥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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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板桥镇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