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强化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二)迅速行动,研究部署。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细化责任,落实分工。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巡察发改委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任务及时限要求,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四)健全机制,严督实查。建立了巡察整改督查、重大问题会商等机制,累计召开专题会议5次,协调解决问题13个,不定期督查15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担当,推动落实。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精准调度,对标整改任务挂号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严格把关、层层负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提标上档。
目前,反馈的5方面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10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不够深入”的问题
(1)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市发改委、物资储备中心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上,不同程度存在思想不重视、上热下凉、没有专题讨论的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编制了“习近平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摘选”学习资料汇编,制定专题学习计划,与“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结合,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4月3日召开了发改委领导班子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措施,扎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学习次数少、不深入。发改委党组2017年至2020年仅组织粮食安全相关方面的学习三次,没有专题研究粮食工作的记录纪要。物资储备中心2017年至2020年领导班子会没有组织过粮食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仅2020年利用工作例会组织学习粮食购销政策等内容5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落实“固定学习日”制度,利用全干会、党员大会集中开展学习,将整改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推进共落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粮食安全的认识。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0次,撰写调研报告两篇。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1)对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认识不到位。发改委党组站位全局的政治意识有待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观上认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在物资储备中心,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巡察中,工作主动性不强,资料报送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党政同责,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人。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从严从细核查粮食资产管理情况,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专项整治中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不到位,自9月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仅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2次,现场督导1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专项整治期间调研粮食安全工作2次,组织召开推进会6次,强化监督监管,解决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拉网式”排查工作不实不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仅到4家粮食购销企业调研摸排情况1次,发现问题2个,排查工作存在盲区,排查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3月3日,市发改委、物资储备中心、国有涉粮企业负责同志召开了问题整改部署会议,逐条逐项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明确了整改的发力点、着力点以及具体措施、人员分工和完成时限。对“拉网式”排查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坚持每月一次的集中排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情况
1.关于“发改委党组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发挥不够。粮食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职能由物资储备中心承担,涉及粮食工作的政策、文件尽数批转至物资储备中心,对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较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市发改委与物资储备中心职责边界的清单》,厘清了市发改委与物资储备中心的行政职责边界,由物资储备中心对储备粮油、军供粮油等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粮食安全。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市级粮食储备规划修订工作进度较慢。在‘制定并实施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加强粮食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等方面有差距,市级储备粮规模长期未做调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对市级储备粮规模进行了调整,新增储备粮油足额落实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粮食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发改委党组在推进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等工作上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物资储备中心未认真梳理排查涉粮风险隐患,没有建立健全市场监测分析、协同防控机制,仅印发了《韩城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物资储备中心加强日常监测,强化数据分析,防范风险隐患。为做好疫情期间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物资储备中心与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监测,协同防控。自2021年12月27日起启动了商品粮油库存销售量日监测和成品粮油零售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粮油库存及市场供应变化。目前我市粮食市场供求平衡,粮食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完好。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政策性粮食轮换出库机制亟需完善。储备粮轮换环节存在制度短板,政策性粮食轮换出库机制不健全,监管不规范,轮换粮食未在规定的网上交易平台进行销售”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物资储备中心拟订了《韩城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储备粮轮换制度短板。市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完成了会员注册,后续储备粮轮换通过网上竞价交易。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2020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配备了专业的检测设备,硬件设施通过了省上验收,但由于质量检验中心有资格证书的专业检测人员数量不足,检测资质未办理到位,导致我市储备粮油质量检测仍需通过省粮食质量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检测。
整改措施及成效: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对我市粮油质检中心进行了验收,目前未下达验收批复。待批复后,将积极对接市市场监管局申请资质。加强对粮油质检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参加资格证考试。此问题正在整改。
(三)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1.关于“粮食市场监测分析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1)监测网点少。全市2家粮油加工销售企业、19家中型以上零售超市、300多个粮油销售点,仅设立了3个市场监测点,监测网点设置少,信息收集渠道窄。
整改措施及成效:物资储备中心与市商务局加强协作配合,强化3个监测点的工作职能,按照职责分工与商务局负责的成品粮油监测信息共享,协同监测。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监测分析预警机制不完善,对粮食市场价格、粮源库存情况调查研究少,对粮油市场供需平衡监测、研判预判不够,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监测预警分析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发改委、物资储备中心对粮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每月提交价格监测分析报告。每年开展余粮调查工作,对粮食市场供求形势进行分析。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没有设立专门的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发布渠道,群众对粮食市场价格、供需形势知晓度偏低。
整改措施及成效:物资储备中心已与发改委价格监测站沟通对接,定期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布粮油价格,并就发布频次、发布内容、数据来源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公开粮油价格信息。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及自身存在问题情况
1.关于“应急成品粮仓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储备成品粮和商品成品粮存在共同存储、分类记载现象,成品粮油轮换入库后,对库存粮油超出储备规模部分,作为储备轮换备用记账,轮出粮油按照商品库存账务记账,由于粮油腾挪费用较高,加之成品储备规模较大,应急储备成品粮与商品成品粮难以实现分仓存储。
整改措施及成效:物资储备中心已拟订成品粮油储备与轮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成品粮油出入库管理。已向省局上报第二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争取尽快改造应急成品库。此问题正在整改。
2.关于“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未完全分离”的问题。
作为市太史雪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市粮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和市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承担省级、市级储备粮存储任务,但实际工作中,两个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市太史雪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承担应急成品粮储备的政策性职能和面粉加工销售的经营性职能,未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管理政策。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国资事务中心、市城投公司已组建市粮农集团,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将于5月底分开。此问题正在整改。
3.关于“涉粮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顺畅”的问题。
企业改制后,市太史雪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粮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均隶属于市城投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划归市国资事务中心管理,发改委、物资储备中心仅对四家国有粮食企业履行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不利于粮食购销、储存、轮换的政策落实和监督制约,不利于对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厘清涉粮企业运营机制职能。二是已同市委编办沟通厘清市发改委和物资储备中心的职责,明确了物资储备中心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此问题正在整改。
(五)系统性、普遍性问题
1.关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行政执法职能未充分发挥。粮食市场监察大队多数在编人员在物资储备中心各科室工作,粮食执法在岗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职能难发挥。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业务科粮食执法与粮食市场监察大队人员、职能进行整合,成立执法督查科,履行粮食流通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大执法督查力度。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执法检查仅限于粮食系统内部,未实现粮食市场全覆盖。2019年至今,市粮食市场监察大队仅在系统内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未组织过市场监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多部门参与、针对市域内粮食市场的联合执法,也未办理过一起粮食购销领域的违法案件。
整改措施及成效:3月14日市物资储备中心和市市场监管局签订了《粮食购销领域执法协作协议》,每年组织联合执法2次,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1)粮食储备安全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制度建设滞后,仅制定了《韩城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的工作如储备粮轮换、政策性储备粮食出库、成品粮油管理、被污染粮食处置等均未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物资储备中心目前已经拟订《韩城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韩城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韩城市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制度建设,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目前未出台《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待省局文件下发后,将依据省级文件制定我市《超标粮食处置办法》。此问题正在整改。
(2)相关制度较长时间未更新,市级储备粮新城库室外悬挂的《韩城市储备粮管理办法》落款日期为2011年,制度陈旧,未及时更新。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涉粮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涉粮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当前相关政策的陈旧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粮食应急供应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成品粮应急生产能力不足。市太史雪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我市应急粮油加工业务,生产设备陈旧,市场竞争力弱,设施设备和生产环境不具备技术改造的条件,现有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难以满足长远应急加工需求。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太史雪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准备整体搬迁,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目前已完成立项。此问题正在整改。
(2)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滞后。对粮食应急供应点的资格审核不严格,准入门槛低,没有扶持政策,未规定存储标准和最低供应量,没有统一的门店标识,个别网点基础设施较差,网点过于简陋。目前全市共有15个粮食应急供应点,应急供应点配置不足,部分镇办未按人口比例设置供应点。
整改措施及成效:物资储备中心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接,在我市板桥镇、芝川镇、芝阳镇、西庄镇、桑树坪镇、新城区等地新增了8个应急供应网点,市粮油应急供应网点达到23个,物资储备中心制作悬挂统一标识,向社会公布。与粮油配送企业协商制定优惠政策并与供应网点签订供应协议。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粮食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全市涉粮国有企业现有员工104人,企业人才梯队建设滞后,年龄结构断层,购销存储、质量检测、安全监测等专业技术人才短缺。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制定了人才招聘计划,报城投公司组织实施。制定了2022年人才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开展培训。此问题正在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将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坚持不懈地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入。
(一)强化担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作为鲜明导向,对照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夯实整改责任,全面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真抓实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紧盯反馈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不留尾巴、不落死角。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分析、再研究、再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合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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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