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日至9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1年1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整改问题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班子会,认真梳理和反思了存在问题,自觉对标认领任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工作,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一是立即组织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重新组织学习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有关工作要求,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对整改措施进行了认真讨论,扎实部署整改工作。
二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巡察整改督办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问题,逐条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经报市委巡察办审核,下发了《中共韩城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韩民党发〔2021〕2号)文件,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责成各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四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五是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对照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
目前,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2月中旬,在全系统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民政队伍”活动,以活动促整改,用整改促提升。
(2)建立脱贫攻坚政策长效学习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日常坚持“三个必学”,每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必学,学习强国APP每日必学,个人自学必学。1月份至今,共组织例会集中学习12次,学习中、省、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政策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24篇,同志平均记写笔记2万余字,召开学习研讨会2次,各单位、各科室负责共撰写心得体会13篇。
(3)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学习效果。采取“月检查月通报”方式,对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价。
(4)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学习掌握情况进行集中测试两次,合格率达到100%。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月26日,我局组织各镇办召开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主要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再次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要求镇办在村(居)委会公示栏粘贴社会救助各类政策,重点对微信公众号“e”救助再次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自1月以来,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670人。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落实中省脱贫攻坚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受疫情影响,2020年元月起我市农村幸福院暂停运营。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自10月份起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有序恢复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通知》、《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11月起对满足运营条件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的35个农村幸福院有序恢复运营。同时分别于11月和12月对幸福院的运营和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了两次专项检查,就检查存在的问题给相关镇办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9个存在问题的幸福院停业限期整改。2021年1月14日,我省本土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渭南市白水县)。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月15日,我局紧急通知农村幸福院全部暂停运营。3月5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养老机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正常运营”,结合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我局正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计划4月份对农村幸福院有序恢复运营。
(2)一是组织各镇办召开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低保政策再次进行解读,让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政策,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二是充分发挥村级主动发现服务队作用,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进行排查,做到带着政策主动上门。三是镇办低保经办人员主动入户,利用“e”救助平台主动帮助困难群众线上申请,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截至目前,我市农村低保覆盖率已由之前的4.65%提高到4.98%。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及主动发现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到保障范围,确保我市低保覆盖率稳步提升。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落实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陕组通字〔2020〕112号)中“通过上挂、轮岗等形式,加强社区工作者的实践锻炼”的具体要求,立足切实增强我市城镇社区专职的培养力度,提升新时代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综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社区“中坚”和“骨干”目标。我局出台了《关于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上挂轮岗的实施方案》,对上挂轮岗的对象、方式、举措、程序和管理进行了明确,杜绝了对社区专职借调使用的随意性、盲目性。
(2)在此次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激励引导社区专职进入“两委”任职,目前54名社区专职进入社区党组织,其中7名社区专职担任了所在社区党组织书记。从居委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看,本次换届结束后,我市90%的社区专职能够进入社区“两委”,极大的提升了社区治理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临时救助审批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召集各镇(办)民政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对不规范环节进行逐一整改,全面规范临时救助办理程序。
(2)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时,切实做好事后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并在韩城市人民政府网和镇办、村(局)进行公示,做到每个救助案例有据可查,提高临时救助的透明度,确保制度在阳光下运行。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农村幸福院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严格按照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考核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考核工作,对运营管理效果不佳的农村幸福院评定二星或一星,并扣减相关运营经费;对取暖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农村幸福院扣减或不予拨付取暖经费。
(2)加强对农村幸福院规范管理运营的监管力度,对首批恢复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开展了两次专项检查,指导农村幸福院利用村卫生室、活动广场等“公共资源”开展健康养老服务、文体娱乐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养老服务功能,满足老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爱心超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加强对爱心超市督查力度,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各镇办爱心超市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镇办做好爱心超市物品兑换不及时、物资生产日期过期、记录台账填写不规范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1月份至今,累计开展爱心超市专项检查1次,责令整改问题15次,实现了爱心超市检查督导全覆盖、反馈问题全清零。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018年以来,中、省、渭南、市各级专项巡视、巡察、督查向市民政局反馈的主要问题是:农村幸福院和爱心超市管理不规范。目前民政局仍存在山区乡镇爱心超市物资储备不足、发挥扶志作用不明显、部分农村幸福院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仍需持续整改提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指导各镇村广泛发动驻村工作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爱心人士涌跃捐赠爱心物品和资金,及时充实爱心超市物资,确保物资安全有效,后续物资保障有渠道。
2常态化组织群众开展多样化的劳动光荣、保护环境、孝老爱幼等精神文明评比活动,充分发挥了爱心超市扶贫扶志作用。
3.建立了农村幸福院长效运营机制,完善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制度,健全了监督考核机制,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向市场化、多元化运营模式转变,保障农村幸福院持续畅通运转。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是全市民政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当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民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明显。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巡察组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各项工作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紧抓“六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期检查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市委十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从“作风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上见到新成效,将我市民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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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