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韩城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15 16:15:54 来源:市委巡察办

2020年8月11日至10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2021年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和人民警察训词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就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进行研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举措,补齐工作短板,保持强力推进力度,坚决把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落实好、完成好。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和工作实践,探索完善健全7项工作机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意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包抓责任制、一线督导责任制、属地承诺制、承诺责任追究制,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会、问责会等形式倒逼专项斗争工作落实,确保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的五方面12个问题已初步整改到位,常态化机制建设还在进一步制定完善中。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提级升格扫黑办,充实壮大力量。由局长担任扫黑办主任,政委担任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分管刑侦业务、纪检督察、队伍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和刑侦、治安、法制、指挥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扫黑办副主任,全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原扫黑办全体成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全警立行立改,突出“一个重攻方向”一抓到底,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首位,采取有效举措,补齐工作短板。

取得的成效: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常态化,全局上下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上明显加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利用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支部集体学习日及周一例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首位,确保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

取得的成效:全局上下政治站位明显提升,“上热下凉、上严下松、上急下缓”现象得到根除。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工作落实不细”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包抓责任制、属地承诺制、承诺责任追究制,逐级夯实工作责任,高标准推动推进,高密度检查督导,局纪委督察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和整改成效进行滚动式检查督导,对专项斗争整改不力的,强化约谈问责,确保工作有效推动。

取得的成效:线索核查得到再强化,案件攻坚得到再加力,线索核查再细致,工作责任上再压实、工作纪律上再严明。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宣传发动方面:

1、关于“宣传发动不平衡、宣传方式单一”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各派出所负责,按照“做强正面宣传、做优社会动员、提升宣传效果、强化舆论引导”的思想,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把扫黑除恶宣传、无黑无恶无乱宣传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宣传统筹起来,突出社会面、主要路口、居民小区特别是老旧居民小区和边远山区、偏远农村等地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确保宣传无盲区、无死角。

取得的成效:扫黑除恶宣传常态化,宣传无盲区,无死角,宣传形式多样化。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宣传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仔细研究网络、金融等新型领域涉黑涉恶犯罪以及“软暴力”、“套路贷”等黑恶表现,找准群众关切点,瞄准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宣讲。二是辖区派出所与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联合进校园,采取浅显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讲,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取得的成效:扫黑除恶宣传深入人心,深入社区,覆盖面广,宣传氛围浓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典型宣传造势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政治处负责联系电视台,对专项斗争中侦办的王磊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典型案件、扫黑典型民警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展示扫黑除恶战果,展现我局扫黑除恶的决心,最大限度地起到警示震慑效果,彻底打消群众顾虑,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取得的成效:群众对黑恶犯罪打击成效认可,扫黑除恶正能量得到进一步弘扬,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明显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线索摸排核查方面:

1、关于“线索摸排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由各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本辖区(本警种)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线索自查倒查,做到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一条不漏。二是由各办案单位对所有黑恶线索进行全面“回头望”,开展排查复查,高质高效核查办结,实现线索清零目标,目前,涉及公安核查的706条线索,已全部查结。三是结合教育整顿活动,对3人以上或3次以上反复举报线索,由包联局领导负责,涉及的相关核查单位,按要求进行倒查回访,并上报渭南市局及市扫黑办。

取得的成效:线索全部核查办结,实现线索清零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主动核查意识不强、信息共享不及”时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由刑侦大队负责对我局侦办的4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评查,落实核查责任制,层层签字确认,倒逼评查深入细致。扫黑办负责对中央督导组转办的24条线索进行倒查回访,落实责任,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高效完成了回访任务。二是加强与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行业部门信息联动机制》、《涉黑涉恶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制度》,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执法效能,依法准确快速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机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近亲属保护机制,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取得的成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案件评查、线索倒查工作任务,与职能部门建立完善信息联动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治理乱象方面:

1、关于“重点领域治本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由治安大队负责,各派出所配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滚动摸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围绕“十二黑”会同市级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对公安机关监管的行业场所常态化开展治安大检查、行业场所大整治,对经营“黄赌毒”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明查暗访频次,掌握其经营状况;环食药侦大队负责,针对乱占耕地、盗采砂石、捕杀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等问题,及时发现在行业场所里存在的把持、控制、垄断等黑恶线索,深挖彻查。交警大队继续与交通运输部门针对我市“黑营运”车辆开展专项治理,整治行业乱象。

取得的成效:“黄赌毒”等治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环保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成效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标本兼治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社会治安治理长效机制》、《行业场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报告机制》,坚持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与国土、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持续推进乱象整治。

取得的成效:源头治理得到巩固,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机制进一步健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从严治警方面:

1、关于“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突出”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刀刃向内,严明警纪,强化对班子成员、民警队伍的日常教育,紧盯人、财、物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聚焦接处警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取得的成效:对翻查、自查、倒查中发现民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采用“四种形态”作出严肃处理,民警的法纪意识、程序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专业力量、合成作战能力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和专家型人才的引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对专业化、网络化人才的需要,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质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取得的成效:警力得到有效整合,专业化、合成化的机制初步形成,大数据、大情报的工作格局运转并逐步发挥效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以市委专项巡察为契机,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更实更细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提高整改成效,坚定不移将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不断实现新的更大的突破。

(一)政治站位上再提高,思想认识上再深化。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将扫黑除恶摆在各项工作首位,坚决纠正和克服松劲歇脚思想,振奋精神,持续发力,夯实工作责任,采取强力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

(二)宣传发动上再强化,营造氛围上再发力。始终把宣传发动放在专项斗争的重要位置,按照“做强正面宣传、做优社会动员、提升宣传效果、强化舆论引导”的思想,将扫黑除恶宣传、无黑无恶无乱创建宣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宣传等统筹起来,加强策划,突出社会面、主要路口、老旧居民小区和边远山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教育震慑并重,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消除“盲区盲点”,加大对网络金融等新兴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的宣传,找准群众关切点,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三)线索摸排上再深入,打击力度上再加大。要对标中省最新工作要求,始终将线索摸排作为基础工作紧抓不放,分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恶势力的变化情况,研究规律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线索摸排,做到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一条不漏。严格落实线索受理登记、分析研判、移送交办、核查反馈、签字背书等制度,加快核查进度,应查尽查,增强群众对专项斗争的信任感和支持力度。紧盯涉黑案件攻坚,对侦办的4起涉黑涉恶案件,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重点,彻查深挖“关系网”和“保护伞”,针对内部暴露出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队伍整肃,坚决摧毁“警”伞;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坚持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步发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防止死灰复燃。

(四)综合治理上再主动,密切协作上再加强。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坚持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在巩固前期治乱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排查整治,特别是围绕旅游景区治安乱象、建筑领域强揽工程、集贸市场垄断经营、交通运输线路垄断等深层次重点,滚动摸排,联动整治,确保乱点乱象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明显加强,社会环境明显净化,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队伍管理上再强化,法纪意识上再提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刀刃向内,严明警纪,强化对班子成员、民警队伍的日常教育,紧盯人、财、物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聚焦接处警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和专家型人才的引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对专业化、网络化人才的需要,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质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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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中段与韩塬路交叉口西南100米(韩城市公安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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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