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3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韩城市象山科教文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传达了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了十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成立了由公司董事长孙虎敬任组长,总经理方红林、副总经理刘胜任副组长,董事雷兰波、金立峰、侯鹏军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持续推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已有6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剩余4个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并将按时间节点保证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确保成效,扎实整改
(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于2017年7月实施古城城墙综合体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了瓮城主体及相关工程建设。2018年12月份,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指出“韩城市存在破坏古城山水格局”的问题,责令整改。在名城保护整改期间,依据西安建大整改图纸要求,移除南门广场规划的升旗台。在整改期间为避免建成又拆除,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在实施保护性移除过程中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西安建大设计院进行现场监督,完成了移除工作。古城城墙综合体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及土地使用证已落实专人负责,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对接协调,正在办理之中。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2.关于“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认真。2017年成立公司时,没有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章程。公司总经理没有正式任命文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相关任命文件已上报国资委,。二是组织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了解《条例》。三是坚持学以致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执行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要求,不断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3.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国有企业违规兼职”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严格按照中组发(201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规范法人结构。相关任命文件已上报国资委等待批复。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全面梳理、反思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机构不健全,政企不分职责不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根据公司章程要求,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人员配置和部门机构设置,相关申请文件已上报主管部门等待批复。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利用工作例会、三会一课等对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文件和制度进行了再学习,强化制度约束,筑牢思想防线,规范公务行为。二是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违规收送礼金等自查活动,严把“三公”运行、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环节,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持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审签程序。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业务能力,做到程序规范、票据规范、账目规范。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工程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认真负责,细致梳理相关项目,整理查漏,严格后续项目的依规建设。设置专职监督部门,规范化管理合同签署、履行、结算过程。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关于“公司无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分散”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完善党组织建设捋顺党组织关系,加强党建管理。二是结合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扎实安排部署,突出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2018年12月份,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指出的问题,责令整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根据2020年1月14日(第14次)韩城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在项目整改期间,积极于市住建局对接,参加了由省住建厅和韩城市政府组织在西安召开的韩城市名城整改项目深化方案设计评审会。按照会议对古城墙综合体项目评审意见,整改工作于2019年12月开始,2020年4月按方案要求整改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公司上下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责任自觉,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强化检查,确保成效。整改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要定期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领导小组要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将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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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象山科教文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