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优人员至关重要。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确实能够有效解决“全覆盖”所需巡察力量不足的问题,但由于缺乏系统培训和激励机制,部分巡察干部存在不敢于、不善于、不愿意发现问题的现象,从而直接影响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任务的实现。
那么,如何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巡察干部队伍呢?
一是把好“入口关”。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既选拔高素质的年轻干部,也要选用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老同志。同时,还要选配具有专业能力、熟悉情况的同志,特别是对国企、医院等专业性强的单位进行巡察,必须抽调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人才,为巡察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把好“教育关”。巡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巡察制度规定等,吃透巡察方针,把握精神要求,熟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巡察工作专业性、规范性。还要邀请巡察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给大家讲授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经常组织巡察干部相互交流学习,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实战能力。
三是把好“奖惩关”。要大胆使用、积极培养巡察干部(包括借调干部),在政治、工作、生活上予以关心爱护,充分调动巡察干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工作实绩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注重在巡察实践中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能力不足、不敢担当的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处理,对政治坚定、想干事、能干事、有实绩的干部要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切实增强巡察队伍活力和战斗力。(韩城市委巡察组阮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