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推行《“巡前承诺、巡中监督、巡后回访”制度》加强巡察干部自我监督
发布时间:2020-05-27 17:51:14 来源:韩城明鉴网

今年以来,韩城市委巡察办把加强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前六轮巡察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巡前承诺、巡中监督、巡后回访”制度》,实行全程监管,建立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自我监督形式。

一是做好巡前承诺。在巡察进驻前实行“巡察组组长承诺”和“巡察组成员个人承诺”书面签订承诺书,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提高巡察成效。二是加强巡中监督。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以日常监督、社会监督为主要方式,通过巡察办领导、科室包组跟踪指导,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在巡察进驻时同步公开巡察办监督电话、接访地址等,公开接受举报和监督,以铁的纪律维护巡察政治性、严肃性,提高巡察工作效能。三是强化巡后回访。巡察进驻结束后,开展巡察回访、组内互评和干部鉴定工作,切实掌握巡察组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控,全面、客观、准确掌握巡察干部的德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目前,“巡前承诺、巡中监督、巡后回访”制度,已全面推行,将有力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市委巡察办薛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