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通报10起农村基层党员违纪案件
发布时间:2015-03-17 09:44:45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努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韩城市纪委近日通报了10起农村基层党员违纪案件。

1.芝阳镇北寿寺村会计段万银以其妻名义违规享受低保。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芝阳镇北寿寺村原支委冯元芳违规享受低保。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芝川镇北陈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仲义、原监委会主任许锋刚、原会计许胜民、原一组组长郭增学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救灾补助款,王仲义被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许锋刚、许胜民、郭增学分别被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芝阳镇庙底村原党支部书记吕选堂与原监委会主任贺加学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吕选堂被韩城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贺加学被韩城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分别给予吕选堂、贺加学开除党籍处分。

5.芝阳镇马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曹应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粮食直补款。曹应强被韩城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新城办新民村原村委会主任王百杰于2008年1月召开村委会研究后,利用村上砖厂荒地、滩地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用于村务支出。给予王百杰党内警告处分。

7.新城办新农村原村委会副主任薛三朋因换届选举问题对村支书孙某心怀不满,遂与王群虎预谋砸毁孙某经营的茶棋社,随后王群虎纠集多人到孙某经营的茶棋社将价值3166元的门窗玻璃等物品砸毁。薛三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8.2012年8月21日,新城办新农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崔杰、孙宗强及其他7人对新城办工作人员及执勤民警进行冲撞、谩骂、殴打,致使20名公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崔杰、孙宗强分别被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分别给予崔杰、孙宗强开除党籍处分。

9.芝阳镇桥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段孝军、原村委会主任马新法违规挪用土地补偿款,分别被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分别给予段孝军、马新法开除党籍处分。

10.西庄镇陈家圪崂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庚权与原村委会主任王养明、原村会计高建学三人私分修路款、财政补助公益款。给予杨庚权、王养明、高建学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和水平。各镇办、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监督,努力提高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落实“三转”精神,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侵占、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专项资金,以及以权谋私、处事不公、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纵蝇为害”,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为全市深化改革、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韩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