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集中整治工作,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薛云峰兼职取酬问题。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违规在民营企业兼职任职,并领取报酬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5年11月14日,薛云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自然资源局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雷明违规收受礼金财物问题。2023年3月,雷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其女儿操办百日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22年至2025年,在春节、中秋等节日节点,以及赴相关企业检查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财物,数额较大。雷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2月,雷明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市人社局贷款担保中心干部吴鹏飞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吴鹏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赠送的购物卡,并多次接受宴请,先后对他人申请的多笔伪造贷款资料把关不严,为其贷款提供便利,导致多笔小额贷款发放后逾期无法回收。2025年10月24日,吴鹏飞被给予记过处分。
四、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科长王毅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23年7月,王毅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香烟。2025年11月10日,王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市商务局贸易服务中心三股室负责人韦仲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交通费用的问题。2018年8月,韦仲耀跟随民营企业外出考察过程中,违规由该企业支付出行机票。2025年8月19日,韦仲耀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思想麻痹大意,工作过程中漠视群众利益,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不知敬畏,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中不坚决、打折扣,不用心、不务实。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守原则,强化责任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持续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中共韩城市纪委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