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29 17:28:25 来源:西岳清风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李鹏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1月至12月,李鹏康多次通过虚开办公经费增值税票的形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5.46万元,用于向所内工作人员发放补助。2022年12月,李鹏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原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军福违规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10月,陈军福违规使用办公经费为私车加油,累计支出2万元;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安排赴四川省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王某支付。陈军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陈军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合阳县供销社下属北方大厦原经理范成法违规领取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范成法在任合阳县北方大厦经理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2.4万元,并自报自批领取补助1.2万元;还存在长期违规租赁社会车辆,费用共计5.04万元等问题。2022年6月,范成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件,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特权思想严重,不收敛不收手,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不知敬畏。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干群关系,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党员干部怎么过节,体现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新要求,释放出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深刻认识把握“两个永远在路上”,结合清廉渭南建设重点工作,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小节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格家教家风,不断增强抓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深刻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风腐交织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快查快结案件、从严从重处置,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渭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