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则:公仪休拒鱼
公仪休做鲁国国相,带头遵奉法度,坚持按原则行事,严格执行规制,因此百官上行下效,品行自然端正。他严令:为官者不许和老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国家、百姓的小便宜。
有位客人听说国相喜欢吃鱼,就给公仪休送鱼上门,他断然拒绝。客人不解地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我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我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我收下你的鱼而被罢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吃?所以我决不能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