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25 08:48:18 来源:

韩城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指导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和渭南市纪委办公室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对内协调,对外联络职能。对内,积极联系各科室,建立“大信息”工作格局,依靠业务工作挖掘信息资源;对外,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共同推进信息工作的合力。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是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常过问信息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信息人员及时收集、报送信息。纪检干事是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信息的编审报送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委局机关全体同志及基层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全体纪检干事要积极参与信息编写工作,定期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信息甄别和采编能力,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信息任务。

二、信息编写

(四)编报内容。重点报送以下内容:

1、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2、事关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党的建设的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

3、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和有关案情分析;

4、突发性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和反腐倡廉舆情及处置情况;

5、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和经验;

6、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

7、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五)编写要求。信息内容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数据翔实、文字简炼。加大综合类和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力度,加强对零散信息的分析提炼和深度挖掘,逐步实现信息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经验性信息有做法、有归纳、有成效;调研性信息有论点、有数据、有例证;问题性信息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

三、信息报送

(六)报送格式。上报信息应统一编号,编号由单位名称、年份、报送序号和信息标题组成,报送序号要连续排列,如某单位2013—1《信息标题》、某单位2013—2《信息标题》……。在信息正文末尾注明采编人及联系方式。

(七)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报送信息,涉密信息必须通过传真报送。网络报送信息应逐条发送,在“邮件主题’’栏写明信息编号和信息题目以备检索,约稿信息同时注明信息需求期号,如(信息需求1)某单位2013—1《当前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报送信息邮箱应相对固定为单位公用邮箱,变更后应及时上报。如遇重要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先行告知。市纪委接收信息邮箱:hcjwjys@126.com,联系人:杜小林,电话:5190131,手机:13335351185。

四、信息管理

(八)信息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各级纪委信息需求和采编条目,确定报送重点,策划信息专题。

(九)信息约稿制度。市纪委教育室围绕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策划的信息主题,不定期下发信息需求,由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编报信息。

(十)选题报送制度。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发现、深入思考信息报送重点,于每季度末向市纪委教育室报送下一季度信息选题,市纪委教育室对上报选题分析筛选,将选中的信息课题以信息需求等形式下发至各单位。

(十一)限时报送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情动态及其他紧急重大事项,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纪委教育室报送信息。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要及时报送事件进展及后续处置情况。

(十二)定期通报制度。市纪委教育室适时对信息进行汇总、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对信息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和点评,及时通报综合考核情况。

(十三)业务培训制度。定期举办信息专题培训,召开信息改稿讲评会,选调信息员跟班学习,组织优秀信息员外出考察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员队伍的信息采编能力。

本《办法》由市纪委教育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3年7月起施行。

韩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