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了严防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四风”问题反弹,特重申并提出纪律规定: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等一切娱乐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和实物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党(工)委、党组要提高认识,把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抵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收送月饼节礼等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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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韩城市纪委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