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韩城市委作风整顿排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韩城市开展“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讲做评活动评议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整顿大排查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安排,现就关于开展“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讲做评活动的公开评议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四风”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开展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整顿大排查专题活动的有关精神,以“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讲做评活动为主题,以民主评议为手段,检查公开测评、边评边改,促进全市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建设新韩城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二、评议范围
市级各部门、各镇办、人民团体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评议时间
10月28日开始至11月5日结束。
四、评议内容
1、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抓作风建设情况。是否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大整顿大排查活动动员会;是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是否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作风建设问题;是否经常深入基层督查本单位作风建设情况。
2、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履职情况。是否召开会议查找出自身存在问题;是否针对问题向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作出了公开承诺。
3、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示范情况。是否把公开承诺内容体现在实际行动中;是否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边整边改;是否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等发面发挥了标杆榜样作用。
4、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中作用发挥情况。是否亲自抓;是否亲自到现场解决问题;遇到问题是否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重点项目和工作。
5、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是否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发挥了标杆榜样作用。
五、评议方法
(一)分类评议
根据部门(单位)性质、职能,将评议对象分为党群机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镇办等4个序列。
(二)组织实施
具体评议工作由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镇办、各人民团体开展评议,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和召开各单位干部职工会议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三)分组情况
第一组:党群机关
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工委、编办、老干局、党校、档案局、韩城日报社、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工商联
带队领导:卫智文
组 长:赵建华
成 员:组织部一名干部
第二组:行政管理部门。
教育局、经发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计生局、文广局、统计局、民宗局、信访局、人防办、文物旅游局、农综办、粮食局、移民局、地震办、供销联社、花椒局
带队领导:张五一
组 长:陈永军
成 员:市委办一名干部
第三组:行政执法部门:
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审计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煤炭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盐务局、烟草局、农机局
带队领导:田建林
组 长:孙晓刚
成 员:人社局一名干部
第四组:各镇办
新城办、金城办、板桥镇、芝川镇、芝阳镇、嵬东镇、龙亭镇、西庄镇、昝村镇、龙门镇、桑树坪镇、王峰镇
带队领导:陈玉振
组 长:粟翔
成 员:宣传部一名干部
六、结果运用
根据评议结果并综合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评议结果将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同时对作风差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市委组织部要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研判;被评为作风差的单位,市纪委一票否决单位评先资格;市委作风办将其作为下年度作风整改重点单位,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七、具体要求
(一)切实搞好评议。各单位要按认真准备好汇报和相关资料,按时按要求组织好评议会,积极配合评议组搞好各项评议工作。
(二)严格纪律要求。各评议工作组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对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时间、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及时上报结果。各评议工作组要将本组评议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并将评议结果及评议表于11月5日下午5点前报市委作风办。(电话:5190128;邮箱:jwzfb5190128@163.com)
附: “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讲做评活动公开评议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