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16:49:20 来源:

中共韩城市纪委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党(工)委、党组,各纪(工)委、纪检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双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党章国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追赶超越凝聚力量。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31日。

四、主要活动

全市以开展八项活动为主要载体,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灵活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及市“两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韩城日报、韩城广播电视台、韩城政府网、韩城新闻网、韩城明鉴网等重要媒体要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开辟相应的专栏集中展示镇办部门贯彻落实教育月方面的新亮点和新做法。

2、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教育。重点围绕党章、宪法修正案和新颁布的监察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自己学、讨论学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纪国法意识。通过原原本本学原文,认认真真写笔记,真正学好、理解好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行为习惯,使监督、问责的理念入脑人心。

3、开展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以习仲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渭华起义纪念馆、郭孝义纪念馆、司马迁祠省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党家村家训家规教育基地等省市廉政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自信”。

4、 开展一次“一把手”讲党课活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开展一次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活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示范带动和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掀起全市的学习热潮。

5.开展“黄河朗读每日经典诵读活动朗读以《之江新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史记》等名著名篇名言及优良家风家训、立志、陶冶情操的文章为主要内容。旨在推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形成浓厚文化氛围,为营商环境提升注入活力,展示韩城干部新形象,打造韩城“新名片”。

6开展五届“清廉中国·微视频”征集活动活动以“清廉中国”为主题,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征集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纪录片等微视频作品,突出反映本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

7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单位进行走访座谈,听取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就纪检监察干部管理、队伍建设、执纪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存在问题。通过听、查、看、访,全面了解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配备、组织分工、履职尽责、工作保障等情况。

8.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行业特色,以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现身说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廉政文化活动及其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教育活动更具有针对性,确保廉政教育月活动取得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廉政教育月期间,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本单位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扎扎实实开展。

3.务求教育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廉政教育月活动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紧扣教育主题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确保教育活动不脱离实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注重交流学习。在活动期间,韩城明鉴网、韩城廉政公众微信平台将开辟“第十一个廉政教育月活动”专栏。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教育月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投稿,互相交流学习。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4日前将廉政教育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纪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房璐

联系电话:0913--5190131

邮箱:hcjw5190131@163.com

中共韩城市纪委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