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17年7月31日至8月19日对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市委第四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中心,巡察市人民医院党总支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以及作风建设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与市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市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进行问卷调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列席市人民医院有关会议,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市人民医院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为市委巡察办主任吕东卫,副组长为市深改办主任王博文、市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杉,负责巡察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巡察期间(7月31日-8月19日),设专门举报电话: 0913-2258815 18992375034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邮政信箱:市人民医院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715499;电子邮箱:hcswd4xcz@163.com;并在市人民医院一楼大厅设置市委第四巡察组举报箱。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特此公告!
中共韩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