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10-08 09:13:21 来源:

关于严肃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

通 告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严肃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按照《韩城市项目建设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项目建设中镇(办)村组(社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将予以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追责:

(一)扰乱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在项目建设中收取“地盘费”、“保护费”,实施敲诈勒索或者阻碍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

(三)因征地、拆迁漫天要价或在项目建设工地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行为,引发的强行干扰施工、堵门堵路、聚众闹事、恶意阻工的;

(四)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阻拦施工、扰乱施工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的;

(五)插手项目建设、幕后唆使操纵、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

(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

二、对镇(办)村组(社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在公务活动中有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行为的,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市纪委监察局成立项目建设责任追究专项工作办公室,欢迎投资者、建设者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按相关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5215225 邮箱:hcdfzfs@163.com

举报地址:人大办公楼513室

特此通告

中共韩城市纪委

韩城市监察局

201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