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8:31:01 来源:韩城明鉴网


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我省西安、宝鸡等地相继爆发疫情,共同聚餐已成为我省本轮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餐厅成为主要传播场所,受周边地市疫情影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渭南市纪委监委要求,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聚餐聚会聚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

三、严禁组织和参与聚会。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和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联欢会、茶话会等非必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召开会议时,要做到间隔落座、规范做好防控措施。

五、严格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六、严格履行请示报备制度。严格按照“非必要不离韩”原则,严禁未经报备审批、私自离韩外出。对确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需出市的,严格落实外出请示备案制度。

各党(工)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迅速传达学习《通知》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教育、引导、规劝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市各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将深入市区和各镇(办),对酒店、茶馆、餐厅、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查处问责,从严从重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13-5212388

中共韩城市纪委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