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省市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部署市纪委监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亨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职责,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争当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自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开展好警示教育、培训解读、检视整改,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积极服务保障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三个年”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审议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