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韩城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规定,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依规依纪依法强化对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提升监督水平、规范化水平,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线索管理,提升线索处置质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坚持各环节痕迹化管理,严格登记、审批、分办等手续。通过建立规范化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定期汇总核对线索处置情况,实时更新内容,确保集中管理效果,切实推进线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适应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力促进反腐败协调工作高效开展的重要工作方式。案件监督管理室能够认真履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通过建立健全议事制度、联络员制度、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和人才库制度,有力促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更加规范、顺畅、高效。
三是深化措施保障,扎实抓好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案件监督管理室把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作为重要抓手,制定下发了《韩城市纪委监委谈话场所使用管理规定》,使谈话审批、谈话室使用、谈话全过程更加规范有序。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问题,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安全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四是强化督促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定期清理超期未办结的案件线索。以电话督办、会议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加强案件线索的督促办理。针对线索处置不及时,工作不力,经多次督促仍不能按要求办结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时办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是深化统计分析,发挥决策依据作用。严格落实“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等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询统计分析。通过每月定期对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等专项统计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领导决策和审查调查工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