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4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宣布新调整的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传达学习问题线索移送、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安排部署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刘亨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亨强调,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市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认清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构建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韩城市反腐败工作迈向新台阶。
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师正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北慰,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天宝,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韦红刚及其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供稿人:任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