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查天津港爆炸事故2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6-02-06 09:15:01 来源:

检察机关严查天津港爆炸事故2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

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在介入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中,依法对25名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据了解,2015年8月,检察机关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11名涉嫌渎职犯罪责任人依法立案侦查后,继续深入查办事故背后所涉职务犯罪,又于2015年9月和11月先后对14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这14人包括: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么铁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副处长董建韡、杨宝清,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处副处长高永吉,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项目建设处处长李云,天津新港海关关长刘俊倩,天津港公安局局长顾育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二部部长刘伟,天津新港海关副关长孙革志,天津新港海关物流监控处副处长柴政,天津海关通关监管处副处长潘军,天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三处处长肖映红,天津市滨海新区安监局第一分局局长兼滨海新区安监局驻天津港安监站站长邓卫东,天津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隋旭东等。(新华记者 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