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开举报方式 接受两节期间四风举报
发布时间:2021-01-06 08:49:49 来源: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日前印发通知,就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的重要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把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刹住享乐、奢靡歪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珍惜粮食优良作风。督促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分层分战线开展廉政谈话,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坚决防治“节日病”。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守牢纪律底线,清正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聚焦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筹做好冬季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工作,坚决破除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餐饮浪费、违规吃喝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款相互宴请、违规吃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在岁末年初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行为;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市和区、县(市)纪委监委要上下联动,与公安、市场监督、商务、税务等职能部门协调互动,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靠前监督,开展提醒谈话,重点约谈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内部食堂、接待场所等部门负责人,督促把好第一道关口。要坚持精准监督,既紧盯老问题,又关注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聚焦各级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紧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接待宾馆、商场超市、景点景区等重点场所,纠治“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要严肃执纪问责,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四风”问题纳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一问三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增强自律与严格他律并举,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推进全市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来信举报: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35号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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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举报:0451-12388(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